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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数字时代的到来,人们运用媒介进行文学创作的行为越来越普遍,网络小说写作的泛大众化倾向日趋明显,已经成为不容忽视的文化现象。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基于网络小说写作的泛大众化,文学创作也从传统模式的纯文本创作向融媒体模式的交互式创作转变,以“融媒介”为创作背景的衍生创作交互式叙事逐渐出现在大众视野之中。网络小说衍生创作打破了传统文学创作的时空局限,实现了想象时空与图像时空的多元共存。同时,以网络小说为“源故事”载体的作品与其衍生作品之间存在一定的互文性,这种互文性正是叙事内容与媒介形式共同作用的结果。
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论述媒介与文学写作的演变历程。在对衍生创作的概念做了辨析与界定后,紧接着对于媒介与文本的关系演变进行了梳理与总结。在文学写作漫长的发展历程中,媒介技术起着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扮演着积极的革新者角色。可以说,媒介形式及其特质决定了文学的生产与传播方式,也影响了其书写方向与话语模式。
第二部分探讨了网络媒介语境下衍生创作的方式及倾向。首先,从衍生创作的类型及其文本的构型方式着手,对其故事文本的解构与重构展开详细分析与探究。在本文中,我们将衍生创作划分为三种类型,即同人小说,网络小说影视剧改编和粉丝衍生小视频三类,分析其构型过程中在人物、情节等方面的解构与重构。其次,从形式——空间、内容——时间等方面的交互,从文化和传播层面对衍生叙事进行分析和研究,在与传统叙事的对比中阐述了衍生叙事在文本重构方面的时间和空间的倾向性。衍生叙事其本质是一种多维度的交互叙事,这种交互性不仅表现为在创作和阅读活动中实现了创作者与读者的交流与合作,也表现在故事文本的空间多元化特点以及故事时间的延展性特点。衍生创作凭借媒体融合环境的优势,为受众创造了一个自由舒适的多重文本“游牧空间”,在这一空间中,时间不再是一维的、单向的,空间也不再受到边界的限制,文本的叙事时间与空间成为一种隐喻,大众能够自由地对故事文本进行不断阐释和解读。
第三部分主要探讨了媒介形式与故事内容之间的关系。媒介形式本身具有一定的时空偏向性,其时空偏向对作为信息载体的媒介本身、媒介所承载的内容的创作与接受产生重要影响。而媒介形式一定程度上又决定了创作的内容取向和叙事模式。就创作者而言,在进行衍生创作时,其创作理念往往有意识地向所使用的媒介特质靠拢,使故事内容的呈现方式更易于大众理解与接受;就创作内容而言,衍生作品的传播过程中,受众的阅读选择也一定程度上对创作者的行为产生影响,从而导致衍生创作表现出文本类型化特点。
第四部分从文学创作本身出发,对衍生创作的意义与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与反思。近年来,由衍生创作所引发的网络文艺产权问题、名誉侵权等问题使衍生创作不断遭到社会各界的质疑和批评,甚至部分网友疾呼“创作已死”“原创已死”。然而,媒介的发展犹如一枚硬币的两面,尽管它为衍生创作的发展带来了不容乐观的危机,但同时也为衍生创作带来了新的发展可能。在衍生创作的影响力和平民参与性愈益扩大的情况下,我们应该以积极主动的心态,正视文学创作中出现的新变化,为新的价值建构和审美空间的形成提供可依存的土壤,在“破”与“立”中寻找新的发展可能。
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论述媒介与文学写作的演变历程。在对衍生创作的概念做了辨析与界定后,紧接着对于媒介与文本的关系演变进行了梳理与总结。在文学写作漫长的发展历程中,媒介技术起着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扮演着积极的革新者角色。可以说,媒介形式及其特质决定了文学的生产与传播方式,也影响了其书写方向与话语模式。
第二部分探讨了网络媒介语境下衍生创作的方式及倾向。首先,从衍生创作的类型及其文本的构型方式着手,对其故事文本的解构与重构展开详细分析与探究。在本文中,我们将衍生创作划分为三种类型,即同人小说,网络小说影视剧改编和粉丝衍生小视频三类,分析其构型过程中在人物、情节等方面的解构与重构。其次,从形式——空间、内容——时间等方面的交互,从文化和传播层面对衍生叙事进行分析和研究,在与传统叙事的对比中阐述了衍生叙事在文本重构方面的时间和空间的倾向性。衍生叙事其本质是一种多维度的交互叙事,这种交互性不仅表现为在创作和阅读活动中实现了创作者与读者的交流与合作,也表现在故事文本的空间多元化特点以及故事时间的延展性特点。衍生创作凭借媒体融合环境的优势,为受众创造了一个自由舒适的多重文本“游牧空间”,在这一空间中,时间不再是一维的、单向的,空间也不再受到边界的限制,文本的叙事时间与空间成为一种隐喻,大众能够自由地对故事文本进行不断阐释和解读。
第三部分主要探讨了媒介形式与故事内容之间的关系。媒介形式本身具有一定的时空偏向性,其时空偏向对作为信息载体的媒介本身、媒介所承载的内容的创作与接受产生重要影响。而媒介形式一定程度上又决定了创作的内容取向和叙事模式。就创作者而言,在进行衍生创作时,其创作理念往往有意识地向所使用的媒介特质靠拢,使故事内容的呈现方式更易于大众理解与接受;就创作内容而言,衍生作品的传播过程中,受众的阅读选择也一定程度上对创作者的行为产生影响,从而导致衍生创作表现出文本类型化特点。
第四部分从文学创作本身出发,对衍生创作的意义与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与反思。近年来,由衍生创作所引发的网络文艺产权问题、名誉侵权等问题使衍生创作不断遭到社会各界的质疑和批评,甚至部分网友疾呼“创作已死”“原创已死”。然而,媒介的发展犹如一枚硬币的两面,尽管它为衍生创作的发展带来了不容乐观的危机,但同时也为衍生创作带来了新的发展可能。在衍生创作的影响力和平民参与性愈益扩大的情况下,我们应该以积极主动的心态,正视文学创作中出现的新变化,为新的价值建构和审美空间的形成提供可依存的土壤,在“破”与“立”中寻找新的发展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