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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社会进入21世纪,社会经济形态正逐渐的由物质型经济向信息型经济转变。信息化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发展的主要趋势,一个国家和一个地区信息化发展的水平的高低已经成为衡量其现代化水平和综合国力以及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标志。电信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性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举足轻重。 近几年来,相关各方对电信价格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但是至今尚未得出一个大家都满意的结果。同时,争论的各方的大部分注意力都集中在电信运营商向消费者提供电信业务的最终价格,很少对各家电信运营商之间网间互联互通的价格进行讨论。 同时,对电信价格问题的研究不能脱离电信业的产业属性。目前认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通信技术的不断进步,电信业的自然垄断性质不断削弱,造成电信业各个环节的垄断性质不一,需要政府监管部门放松价格管制,鼓励竞争。 本文首先对中国电信市场基本情况作了一个概述。中国电信业自从改革开放以来,不断进行改革,改革过程可以大致分为三步:第一步,1994年-1998年:初试体制改革,初见电信竞争。第二步,1998-2002年:机构改革和产业重组,第一次拆分中国电信。第三步,2002年上半年至今:第二次大规模重组,第二次拆分中国电信。 改革过后,目前中国电信市场共有6家电信运营商,分别是: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联通、铁通公司、卫通公司。其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本地固定电话的垄断。 第二:移动电话的双寡头垄断。 第三:国际国内长途电话业务已经有一定程度的竞争。 第四:IP电话和其他增值业务的竞争。 在本文中,将中国电信价格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电信运营商对消费者提供电信业务服务的价格;另一类是各家电信运营商之间网间互联互通的结算价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分为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而增值电信业务采用以这些基本资费为基础的浮动价格,一些新的增值业务的价格,或为政府指导价,或为市场价。 但是,在当前的电信市场上,很多政府定价的电信业务价格已经被各个电信运营商以各种形式突破,出现了竞相降价的情况。 目前,中国各个电信运营商之间网络互连互通的网间结算价格主要依照信息产业部2003年颁布的《公用电信网间互联结算及中继费用分摊办法》。 我国现有的网间结算方式上,还是主要依据资费来定的,而这与国际准则按成本结算不相符。这是因为现在电信企业的成本核算不清楚,没法按照成本来进行核算,只好以资费为基础来做,但现在资费是背离成本的,并不合理。 然后,本文在第二章对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价格的历史沿革作了一下回顾,总的来说,在技术不断进步、逐步打破垄断的情况下,价格水平呈不断下调的趋势;概述了中国电信业务价格形成有关的法律、法规,具体分析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电信资费的定价原则、定价方式、价格主管部门,以及存在的问题。 分析了电信价格由过去的完全管制走向现在的逐步放松管制、促进竞争的原因。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需求的大幅度提高对自然垄断的性质产生了影响。随着技术的进步,不仅传统的电信网的固定成本显著下降,而且各种替代产品越来越多,电信业务的服务范围也有了很大提高,大大提高了人们的需求,传统电信自然垄断特性越来越弱,竞争特性越来越强,因此放松管制的呼声渐高。中国电信价格形成机制演变过程也从实践上印证了这个原因。 在第三章对电信价格目前所常用的几种管制定价方法作了较为详细的介绍,这些方法包括投资回报率管制、价格上限管制、不对称价格管制、互联互通资费管制等。并对投资回报率管制和价格上限管制方法在国外的应用做了介绍。投资回报率管制价格模型有利于鼓励企业投资,但不存在政府管制对提高效率的刺激机制,会刺激企业增加资本投入,降低生产效率。价格上限管制是一种激励性管制方法,在一定时期内价格的上涨幅度被固定,这就刺激电信运营商只有通过降低成本才能取得更多的利润。不对称管制体现在价格方面,就是允许新进入者以较低的价格竞争。非对称管制是次优环境下的管制政策,它的主要特点是用扭曲的政策校正市场扭曲。根据次优原理,如果这种政策运用得当,它可能减少市场扭曲,但如果使用不当,将会带来更严重的经济扭曲。 最后,在第四章综合运用经济学知识对电信服务的两个典型价格——移动电话资费、IP电话资费作了比较详尽的案例分析。目前,社会各界对移动电话资费讨论的热点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双向收费是否应该改为单向收费;二是移动电话的资费标准在各地被屡屡突破到,处爆发价格战。其实质就是电信业的迅猛发展及竞争形势的巨大变化造成电信资费体系严重滞后,资费标准过高。由于“小灵通”的进入市场,事实上形成了第三个移动通信网络,出现了三家竞争的局面,移动电话资费实质水平不断下降。IP电话资费变化的过程表明:技术的进步可以使得原本具有垄断特性的业务变得具有竞争特性;IP电话形成了充分竞争的市场,带动了整个长途电话资费水平的下降,给消费者带来了福利的提高。进一步说明了电信价格应逐步放松管制、促进竞争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