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1949年,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推翻了国民党在大陆的反革命统治,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但是,“马上得天下而不能马上治天下”,如何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和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成为中国共产党直面的首要问题。金融业作为国家经济的命脉,其社会主义改造对于巩固和确定中国社会主义制度有着尤为重要的意义。 建国初期,上海是名副其实的全国金融中心,是各大私营金融业的汇集地。是时,除了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等十几家被接管的官僚资本金融机构外,还有200家私营金融机构,其中包括115家银行、80家钱庄和5家信托公司;而四明银行、新华银行、中国通商银行和中国实业银行这4家原官商合办的银行,经整顿改组后成为公私合营银行。中国共产党对上海私营金融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整个金融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进程中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 1949年下半年,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银行对上海私营金融业进行了监督、整顿和恢复业务,并加强了对其资金的管理,引导它们为工商业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对私营金融机构不正当的业务经营则进行限制和打击。1950年全国调整公私关系时,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公私合营银行的典型示范,引导、鼓励私营金融业走上国家资本主义的道路,大力推动大行庄公司从私营走向合营,组织小行庄搞联营,有效解决了解决高利率逐渐消失后私营金融业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问题。1952年末,与其他私营工商业相比,中国的私营金融业提前4年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 上海解放以后,中国共产党逐步接收、清理了国家资本与官僚资本金融机构,与此同时并没有让数量众多的私营行庄公司放任自流,而是对它们逐步加强了整顿管理。在此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引导成立了两个联合放款组织,私营行庄公司从最初的个体、分散经营逐步走上了联合经营的道路。其中几个规模较大的私营银行较早地实现了公私合营,几十家中小行庄纷纷加入4个联营集团,之后转变为两个联合总管理处,最后所有的私营金融业共同组成了统一的公私合营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