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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完善文化管理体制”表明了我国政府推行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决心。改革开放以来,国务院和财政部先后制定颁布了《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设立中央文化企业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我国的文化产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已经步入攻坚破难的深水区,隐藏在体制背后的问题亟待我们挖掘和重视。与此同时,改革和完善文化产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之一,关系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文化产业的布局调整,因此,如何把握文化产业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特殊性,并在此基础上探索确立文化产业国有资产监管的有效模式,已经成为当前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紧迫课题。本文在总结国内外文化产业相关研究的基础上,明确界定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等基本概念,阐述相关产业理论基础,比较分析我国文化产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实践进程,挖掘我国现行文化产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政出多门、政企不分,文化产业国有资产出资人机构缺失,文化产业国有资产运营机构“缺位”,文化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制不健全等等。与此同时,参考英国、美国、法国、日本和韩国的文化产业资产管理模式,从创新文化产业管理体制的机制设计角度提出文化产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思路与对策。改革的核心是,在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框架内,结合文化领域资产管理的特殊性,对文化产业国有资产实行政资分开、政企分开,与此同时,将经营性文化产业从公益性文化事业中完全分离,纳入国资委监管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形成以财政部和国资委为监管主体的双层管理框架。最后通过对电影、图书出版、艺术表演团体的典型行业案例进行分析,得出培育真正意义上的国有电影企业的独立法人主体、建立大型的图书出版集团、继续推动艺术表演团体的转企改制进程,是文化产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