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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是加入WTO后我国对外资银行全面开放的第一年,这意味着外资银行开始享有“国民待遇”。国有上市商业银行面临了更加激烈的竞争。一些大型外资银行如美国的花旗银行、汇丰银行等都大举进军中国市场,开始与中资银行一同竞争中国市场,而这些外资银行都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通过5年多以来不断的改革和完善,已经基本上建立了符合改革发展要求的现代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综合竞争力大幅提升,资产质量明显改善,不良贷款率、资本充足率等指标已经达到国际标准。总体来说,我国国有上市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已经初步构建起来了,我国国有上市商业银行在股份制改革过程中借鉴了国外成熟的公司治理结构,如,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在董事会中引入了独立董事的概念以及董事会下设若干个委员会负责银行各个方面的事务。可以说我国国有上市商业银行基本建立了公司治理结构,最近几年的数据显示,这为提高我国国有上市商业银行的竞争力奠定了基础,同时也推进了我国国有上市商业银行在最近几年较快的发展,对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效率产生了显著的影响。
但是,我国国有上市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同国外大型银行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现行的国有上市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不完善的,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股权高度集中,未流通股份比例较高,所有者缺位现象依然存在。其次,董事会发挥作用有限,监事会监督机制不健全。表现在:独立董事比例较低,难以发挥作用;董事会过于形式主义,发挥作用有限;监事会监督机制不健全,难以发挥监督的作用。第三,缺乏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这些不足将阻碍我国国有上市商业银行的进一步发展以及在未来几年中与国际大型银行的竞争。
针对我国国有上市商业银行现有的公司治理结构中存在的问题,首先必须完善我国国有上市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框架。我国国有上市商业银行在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的同时,注重股东大会的运行机制,强化股东大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其次完善了内部公司治理结构框架后,加强与内部结构相适应的公司治理结构外部环境建设,从而促进我国国有上市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提高我国国有上市商业银行的综合竞争力,在我国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革转型期以及在我国金融业向外资银行全面开放后,使其能与国外大型商业银行相抗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