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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加强“三农”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而解决“三农”问题,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持农业的持续稳定发展,都直接或间接依赖于农村金融的发展和支持。长期以来,农村金融在满足农业、农村和农民生产生活的资金需求,促进农村生产力的提高,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和农村金融体系的改革,二者相辅相成、互利共生。 然而,长期以来,由于历史的原因和体制性障碍,我国农村经济在发展过程中一直处于相对弱势的状态。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农村生产效率不高、农民增收缓慢、农村资金供需失衡等一系列突出问题。通过对农村金融供给的分析表明,目前我国的农村金融供给面临着“质”和“量”的双重不足,不能满足农业生产规模扩大化、农民增收、农村建设的需要。农村金融的供需之间存在着巨大的缺口。 在这些“短板”中,农村金融供求失衡表现得尤为严重。一方面,随着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农村经济区域性产业发展已经打破了原来单一农业经济结构,农村主体也呈现层次性、差别化的金融服务需求;另一方面,农村金融供给存在单一性,供给不足,无法满足“三农”发展的现实需要。 总结上述农村金融供需失衡的原因,不难得出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瓶颈”。主要体现为:第一,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的各项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第二,农村金融机构的组织构架有待进一步改进。第三,农村金融的产品和服务方式单一,无法较好地适应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特点和农户的实际需求。 针对上述“瓶颈”问题,本文从注重财税政策和金融政策的协调配合,建立完善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和加大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等角度提出了政策建议,希望通过加强制度创新,并借鉴国外相关经验等方式促进我国“金融下乡”政策的更好实施,从而真正为“三农”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