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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正文一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乃论文引言,介绍了选题价值、研究主题释义、研究现状及研究思路。本文选题的想法是来源于最近各界讨论得越来越多的金融改革,特别是温州金融改革试点确立以来,促使去了解我国银行业开始以来银行法制的状况。引言部分区分了银行与传统钱业,交待了银行业法制的内涵外延。 文章第一章考察了近代银行业法制的否定之否定的发展历程。首先论及了近代银行及银行法的关联关系,中国银行业作为近代化的产物,为国家经济的发展、现代化进程起了重大的作用。近代以来,为实现对银行业的监督和管理,往往都是通过立法,通过建立规范银行业发展的法制体系来进行。从1897年中国第一家银行中国通商银行的成立开始,银行业的发展逐步纳入政府的管理范围。从1908年晚清政府颁布《银行通行则例》始,中国开始了银行业法制的建设。本文从历史的角度考察1897年中国通商银行成立以来,经过清末银行业法制初创时期、北洋政府银行业法制曲折发展时期以及南京国民政府银行业快速发展时期法制建设的演变及其引发的相关问题。在考察三个历史阶段银行业法制的各自主要成果和特征的基础上,全面梳理三个时期银行业法制的演变轨迹。 第二章论及了在时代变化,规则交替间的银行业法律近代化问题。通过详尽的考察,深入分析近代化条件下银行业和法的交融以及银行业国家制定法和钱业习惯法的互动关系,这里的互动包括国家制定法与钱业习惯法的并存状态,习惯法的推动作用,另外特别论及了钱业习惯法与银行业国家制定法之间的冲突。 本文第三章介绍了对近代中国银行业法制进程的考察对当前我国银行业改革的启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曾经中国最早的市场化条件下银行业方面的法律的运行,对今天的银行、金融改革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第五部分,也就是本文的结语部分。重申本文的最终宗旨,现代银行业意义重大,对中国的银行业法律发展而言,应该考察近代银行业法制初始及发展阶段的状况,虽然找不到直接可供借鉴的样板,但能够带来方法上、操作上以及理念上的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