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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3年非典始,中国行政问责制建设全面铺开,已初现成效。但时至今日,行政问责制建设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一方面是理论研究问题。学术界对行政问责制的研究在经历一段时间的快速萌发和成长之后进入了一个平台期,徘徊不前,理论研究成果良莠不齐、青黄不接。整体来讲,研究范围偏窄,研究方法和视角相对陈旧。旧有的研究成果已经呈现老化,新成果却迟迟不能正常产出,学术界对实践的理论指导和支持作用在弱化。学术界研究实际上在遭遇瓶颈。另一方面胶济线铁路车祸案、阜阳手足口案等新近发生的事件又再一次暴露了我国行政问责制诸多严重问题,行政问责制的实践开始红灯盏盏。
理论研究成果的贫瘠和问责实践的频繁告急说明对行政问责制的梳理和阶段性反思的必要性。对行政问责制作系统的重新梳理并对我国行政问责制现状进行阶段性反思,试图找到诸多问题的根源以及如何解决问题的路径正是本文创作的意图,也是文章构建的基本思路。
另外,笔者将行政问责制作工具层面理解。行政问责制是推广公共管理,建设责任服务型政府的有效手段。在这个意义上,各个国家行政问责制的发展过程就是可以相互借鉴的了。西方国家行政问责制的发展与中国的问责制度建设就有了理论的共生点。于是,在中国行政问责制发展无论是理论创新还是实践应用都遭遇瓶颈的时候,采用比较政治学研究的方法双线分析,总结对接的思路,将西方行政问责制先进的实践经验嫁接到我国实践中来就具有了极大的现实意义。
遵循一般的行文逻辑,笔者将论文分为六个章节:
第一章是“绪论”。主要介绍选题的缘由、本选题研究现状、论文框架、预期取得的研究成果以及本文的主要研究方法。
第二章是“行政问责制概论”。本章的意图在对行政问责制相关概念进行比较和定位,并试图探究行政问责的理论基础。
第三章是“现阶段我国行政问责制建设成果与发展趋势。本章罗列我国从中央至地方各级政府在行政问责制建设的过程中所取得的制度成果,接着多方位的阐述了行政问责制建设的巨大意义,并建设成就中挖掘出我国行政问责制可喜的发展趋势。
第四章是“个案研究:现阶段我国行政问责制发展的实证分析”。本章展开对2004年6月发生的嘉禾强行拆迁案和2008年4月28日胶济铁路一老一新案例的解析,试图从动态发展中发现从2003年行政问责制建设全面铺开后,到2004年再到2008年,中国行政问责的制度建设依然有哪些问题没有解决。随后,笔者希望以小见大,将个案分析出来的问题提高到一个普遍意义上,归结现阶段行政问责制发展的若干问题。
第五章是“若干西方国家行政问责制发展状况考察”。本章承接上一章节中归结的中国行政问责制发展问题,引入西方发达国家,包括美国、英国、德国等国行政问责制发展的状况,并尝试进行经验总结,旨在树立参照系,拓展视野,以求“它山之石,可以攻玉”。
第六章是“中国行政问责制发展的路径分析和对策建议”。在第四章行政问责制发展问题的提出以及第五章先进发展经验的总结后,问题解决的建议和对策提出就成了水到渠成的逻辑结果了。本章从我国行政问责文化的柔性机制建设、我国行政问责制自身的多维度建构、我国行政问责异体问责机制的健全和强化以及我国行政问责配套制度建设等四大方面展开对行政问责制完善的路径分析,找寻一条可行之路。
本文预想成果有三:即一是完成对行政问责制较为完整的梳理,二是对行政问责制现阶段的隐忧做准确归结,三是结合国外先进实践经验找到我国行政问责制发展的根本之路。而全文的创新之处也就在其中,包括两部分:行政问责制阶段性反思后的问题归结和分析先进国家行政问责制实践后试图对理论研究平台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