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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国家都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因社会成员年老、失业、疾病等问题而引发的社会成员本人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的困扰.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决定了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建立并不断完善的必要性.只有不断完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才能使社会成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面临的养老、失业、疾病、贫穷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本文试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出发,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完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必要性、基本原则以及完善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三方面进行较详尽的阐述.由于我国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在计划经济的基础上,又曾长期停留在行政法规和规章阶段,与市场经济对社会保障的要求不相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这方面问题更加突出.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针对现行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实际问题,依据特定的原则,对现有的社会保障法规和规章进一步完善,从而形成以《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和《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法》等为主体的系统、完备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应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