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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社区开始重新成为中国城市基层社会生活框架,成为政府社会管理的一种新的载体。一方面,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的供给提出了更高要求;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单位社会趋向终结,大量社会事务回归基层社区。另一方面,公共服务社区化成为构建服务型政府的战略选择。十六大以来,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成为各级地方政府改革的重要目标,社区公共服务便成为了新的公共服务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近代中国社区建设过程中,形成了一些比较典型的模式,如以组织建构为特征的“沈阳模式”;以行政管理为特征的“上海经验”;以公共服务为特征的“青岛经验”;以政府职能转变为特征的“江汉模式”。2007年开始长春市打破将社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设在街道层面的做法,在社区层面也成立“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并定位为社区居委会的下设机构,这是一种更新服务方式的尝试,这在全国来看都具是比较新的做法。 本文以长春市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为研究对象,以社区公共服务供给的三个基本问题“提供什么,谁来提供,如何提供”为逻辑主线,选取典型个案,通过访谈和对社区居民问卷调查,查阅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相关文件等方式搜集资料,探究社区公共服务过程中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特别是社会组织的运行情况、服务水平、现存问题。 长春市组织结构创新取得的成效与存在的问题。取得的成效:在社区层面设立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整合了社区服务资源,缓解了社区居委会同时作为居民的头与政府的腿的角色冲突;拉近了社区居委会与居民的距离,有利于发挥了居委会在居民和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社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接受民选居委会的领导,保障了居委会对社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的监督约束权利,避免了居民自治组织被架空的风险;队伍建设上,由机关、事业单位下派人员,社区公益岗位人员构成社区工作者的队伍,有利于社区工作者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发展;设立独立账户,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社区居委会没有独立财务管理权的问题,提高了服务效能。供给过程中存在的问题:(1)供给主体方面。社区居委会的自治主体地位有名无实;志愿组织虚设,社会组织发育不足;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居委会与政府部门供给主体关系依然不顺,停留于机械整合层面。(2)在供给内容方面。处于供需失衡状态,表现为社区公共服务内容结构不甚合理;社区公共服务有效供给不足。(3)供给机制方面。社区居委会与居民缺乏良性沟通机制;社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经费投入机制不健全;社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动员机制乏力;居民参与不足,社区认同度偏低;绩效考核机制激励约束功能较弱等问题。 长春市社区公共服务未来发展。本文认为促进长春市社区公共服务高效供给,最重要的是完善多中心供给机制。长春市社区公共服务在价值取向上,应坚持居民自治主体地位,以居民为中心;在政府与社会关系上,坚持“强政府强社会”,具体到社区公共服务领域,主要指理顺关系,摒弃“政府主导型”和“居民自治型”之间进行二元抉择,在保障居民委员会自治主体地位的同时,加大政府投入和扶持力度,重视社会组织的发育,建立“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民参与”的社区公共服务模式。在路径选择上,坚持需求导向的社区公共服务项目供给机制,实现服务供需结构平衡;多中心的社区公共服务主体供给机制,保障公共服务高效供给;科学合理的社区公共服务绩效考核体制,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灵活多样的社区公共服务居民参与机制,实现社区服务公民中心;规范合理的社区公共服务资金投入机制,以财力保障服务充足性;有效可行的公共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机制,以人才保障服务高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