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从中国传统语言学以语义为中心的立场出发,吸收词汇分解理论关于动词的意义可以分解为若干基本语义要素的观点,运用传统语言学“类聚”的方法,对从《礼记》中提取的2710个动词词项进行了全面分析,确定了动词语义的基本语义要素,归纳出各类动词在各个层次上的语义结构,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与以往分类体系完全不同的古汉语动词语义分类系统。
在语义要素方面,文章确定了“控制(即意志性)”、“经历”和“使役”三个要素的内涵和性质,并由此确立了与它们相联系的“主体”这一语义角色;界定了“状态”、“变化”、“动作”、“转移”和“作用”五个要素,把与它们相联系的事物确定为“客体”。文章对词汇分解理论中已经提出的“状态”和“变化”的类别进行了补充,提出了“关系状.态”和“关系变化”。
在动词的语义分类方面,文章首先根据词汇概念结构中是否含有与客体相联系的语义要素,把动词分为要素动词和事件动词两类;接着,根据语义结构中是否含有主体,再把“事件动词”分为简单事件动词和复杂事件动词。简单事件动词表示的是独立于人们的主观意识之外,和主体无关的各种客观过程,包括状态、变化、转移、动作和作用五类。复杂事件动词表示的是与主体相关的各种客观过程,其语义结构是在简单事件的基础上增加与主体相关的语义要素而构成。根据这些要素的性质,可以分为因果使役动词、经历动词和行为动词三类。
此外,文章还探讨了动词语义结构与认知及句法结构的关系。在这方面,文章吸收了认知语言学的研究成果,指出,动词的语义结构,包括词汇概念结构和扩展的词汇概念结构,是在认知的基础上形成的;而它们一经形成,便构成句子语义结构和句法结构衍生的基础。说话者是在动词语义结构的基础上通过对其中所含概念部分和焦点的选择最终构成句子结构的。
因此,语义制约着语法,二者具有一致性的关系,这是本文得出的基本结论之一。文章在最后部分,用语法形式对动词的主要语义类型进行了检测,初步验证了这种一致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