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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的发展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外出转移,导致土地闲置撂荒现象。土地确权是推进土地流转、保护农户土地财产权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现实需求,也是改善“三农”问题的明智之举。“中央一号文件”在2013年也明确而提出要在五年之内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之后,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如火如荼的开展起来。本文在确权背景之下,以确权实践与确权认知为切入点,深入广西西南边陲三县,运用定量与定性的方法来探讨土地确权与农户流转意愿之间的关系以及内在机理。 研究的相关结论如下:基于对三县农户的实证分析,农地是否确权将会阻碍农户的农地流转意愿,且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发现确权不确地方式、确权实践效果、农户对于确权的态度和政策了解度这些因素对农户的流转意愿有推动作用,但并不显著。而确权纠纷、产权意识强度和土地私有化态度将会阻碍农户流转的意愿,通过了统计学上的显著性检验。土地产权对农户的意义被高估。究其原因,在于农村土地本身的有限价值、农村土地产权的社会环境和国家法治环境都限制了产权理论在中国的适用性。事实上,农户农地流转意愿是农户性别、外出务工、流转经历、劳动能力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在推进农地确权过程中,必须加强农村土地产权的国家法治环境与社会环境建设,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市场,建立纠纷调解制度,并采取灵活的确权方式等措施,以推动农地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