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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提出“高等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学生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加强普通高校体育教师对学生业余体育活动的指导是提高学校各类学生业余训练效率和竞赛质量所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因素。我国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等政策,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成为各高校开设业余训练工作的重要依据。目前,河南省普通高校形成了一批组织形式各异的业余训练队伍,部分队伍也配备有一定的体育教师,河南省教育厅在高校范围内连续十余年推出河南省大学生“华光杯”系列体育赛事,然而,在政策文件的支持下,在系列赛事的举办中,河南省普通高校学生运动训练存在发展较缓慢,且项目发展不均等。基于此,该论文采用文献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数理统计法、逻辑分析法,系统分析了河南省普通高校体育教师承担业余训练现状,总结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进一步丰富当前有关高校大学生业余训练研究的理论体系,对河南省高校体育教师承担业余训练现状有一个系统的了解和认识,为各高校完善体育教师管理制度和计划提供必要的指导,增强体育教师开展业余训练的质量和效率,增强河南省普通高校学生运动发展水平。研究结论如下:(1)河南省多数高校已建立了业余运动队,开展项目主要有足球、篮球、田径、羽毛球、健身操等兼具其他小众化运动项目,运动队主要以校院系代表队、俱乐部、兴趣小组等形式存在,且发展水平相对较好。(2)河南省普通高校大部分体育教师在学校运动队和运动俱乐部中承担业余训练工作,承担意愿分为主动与被动两种情况且被动居多,而承担目的主要有满足学校要求、个人兴趣、学生邀请、职称评审等。“学训矛盾”是影响体育教师承担业余训练积极性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3)河南省普通高校体育教师承担业余训练的运动队类型主要有班级、年级、学校级别的运动队、学生自发组织的运动队、运动俱乐部等,而承担的运动项目有田径、足球、篮球、健美操、乒乓球等。(4)河南省普通高校体育教师承担业余训练的主要工作以运动训练、组织参赛、招收队员为主。训练情况主要涉及训练内容设置、训练时间安排、训练方法选择、训练计划制定等方面。(5)河南省普通高校体育教师承担业余训练获得的回报主要以薪酬收入、满足个人兴趣、职称评审、获得成就感等为主,但多数教师对所得回报的满意度相对较低,领导重视程度不够、经费不足是其主要原因。(6)河南省普通高校体育教师承担业余训练的训练效果主要以参加河南省体育比赛的成绩来评判,部分院校训练效果相对较好。学生认为业余训练效果在提高运动技能、规则意识和实战能力方面较突出,但师生对整体业余训练效果评价并不高。(7)河南省普通高校体育教师业余训练工作存在问题包括多数业余训练团体缺乏体育教师的指导,业余训练的内容不完善与计划缺失问题突出,教师承担业余训练意愿低和回报激励效果差,业余训练脱离体育公选课而弱化其训练效果。建议如下:(1)制定业余训练制度并实施优秀学生辅助训练机制(2)加强对业余训练内容与训练计划的评估与监督(3)合理配置工作任务、加强宣传和提高激励力度(4)将业余训练纳入公选课系统来提高训练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