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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是整个国民经济的核心所在,整个地方工业企业在全国的工业中所占的比重呈现逐年增大的态势,如何提高地方工业企业的产品质量问题亦日渐重要。在12年以后,国家质检总局先后对工业企业的分类监管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及文件,对工业企业分类监管做出较细致的规定,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角度将企业分为AA、A、B、C四类企业,分别实施诚信监管、责任监管、常态监管、加严监管四种监管模式。在结本地实践工作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对工业企业分类监管以佳木斯市工业企业产品分类管理为例,从政府对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研究的目的及意义,国内和国外研究的现实状况;对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的特征及历史形成和分类监管实施的种类和在实践工作中对的重要性等方面,针对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中的总体现状、历史形成等佳木斯市的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存在的分段监管、职能划分、检验检测制度发展的现实问题进行了客观分析。并对佳木斯市政府对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缺失的原因是由于政府在实施定检制度不统一且检验制度存在地方政府保护、检验项目不统一、监管模式不统一等原因造成的。另外,企业及政府对企业主体责任的社会定位存在不同理解和政府对各自部门的监管利益产生非协调性分配及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不通畅亦是重要原因。在以上为基础情况下针对佳木斯市的工业企业的现状提出了建立全面的产品分类监管模式,完善本地检验机构和职能。在本市目的是为对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管理提出适应现实的管理方式,逐步推进国家地方统一的分类检验制度,完善地方政府对企业的分类标准,整合地方政府职能相类似部门,探索建立统一的财政支出保障体系;在此基础上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的分类管理,推进监管人员对分类监管企业的加点建设。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探索出对实际需要有一定指导意义的公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