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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公民公共道德建设是一项颇具群众性和实践性的工程。它以社区公民为主体,以社区为重要载体,涵盖公民与公民、公民与社区、公民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搞好社区公民公共道德建设,是调动社区公民参与热情、提升公民道德素质,调节人际关系,建设和谐社区的必然要求;是提高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水平的重要标志;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精神支柱。
社区公民公共道德是指公民在社区生活领域中在正确理解个人利益的基础上,尊重他人、关心公共事务、维护公共价值、承担公共责任的观念意识和行为方式。公共良心和公共责任是其主要内容,公共秩序是其外在表现形式。其中,公共良心是社区公民公共道德存在的核心,反映公民在参与社区公共生活时的态度、评价、和判断,关注于良好公共道德环境的构建和良好公共道德风尚的实现;公共责任即公民对公共利益负责,它为社区公民公共道德的育成提供合理的生长点;公共秩序包括保障公共生活的正常展开和有序进行以及满足公民自由参与公共生活的需要。
加强社区公民公共道德建设是我国在社会转型期遇到的一项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当前,社区公民公共道德建设的主流是健康的,向上的。同时,公共良心缺失、公共责任淡化、公共秩序无序化等问题也是不可忽视的存在。追究溯源,社区归属感与认同感、社区管理以及道德环境是其制约因素。因此,加强社区公民公共道德建设需要在加强社区管理,创造社区公共道德培育机制、优化社区公共道德环境,培育社区公民公共道德情怀以及开展社区公德教育,养成公民公德意识等方面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