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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电信产业的自然垄断属性,长期以来,传统政府规制理论认为,电信业应该由政府垄断经营。但是,理论与实践都证明,政府垄断经营往往会使企业缺乏竞争活力,使电信业处于低效率运行状态。自然垄断理论的发展为我们认识电信业规制改革问题提供了分析的理论依据,市场竞争对垄断的效率替代,规制的失灵,最终导致政府对电信业的放松规制。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各西方发达国家纷纷对电信业政府规制体制进行一系列的重大改革,改革的实质内容就是放松政府规制,开放电信市场,引入和强化市场竞争机制。面对电信技术的飞速发展、市场需求的急剧扩大以及全球化竞争的不断加剧,我国只有改革现有僵化的电信观制体制,才能增强我国电信业的国际竞争力,迎接加入WTO的挑战。但是,不能全盘照抄和照搬国外的改革模式,因为我国正处在转轨经济时期,有自己不同于西方国家的体制特点,所以我们必须从我国特有的国情出发来寻找电信业改革的内在要求。不过,有一点是非常明确的,为了适应不断变化的技术、需求及竞争环境,要放松对电信业的规制,引入竟争机制,进行电信业市场结构及产权结构的改革,要改变己有的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的不利局面。目前,政企不分、竞争不完全、管理不规范、规制乏力及规制不到位等,是我国电信业面临的几个主要问题,本文所要做的就是要针对存在的这些问题,进一步深化电信业的规制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