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会救助法》的初步构想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xieming15898575325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当代中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地区之间和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逐渐拉大。在这一社会背景之下,如何保障贫困人口的基本生存权、如何强化现代政府的救助责任便成为关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课题。社会救助法是构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支架性法律,是一部涉及民生的大法,因此引起了社会各界人士的注意。目前,法治缺失的问题在我国社会救助过程中相当严重。为了制定一部统一有效的社会救助法,必须建立健全合理的社会救助立法机制,以寻求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价值生存空间,发挥其
其他文献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他们的合法权益、健康成长,一直受到学者、媒体、政府部门的广泛关注。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率居高不下,这与问题未成年人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矫正有密切的关系。为此,我国先后出台了规范各种强制教育措施的政策法规,为教育、矫治问题未成年人发挥了重大作用。然而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我国工读教育、收容教养等强制教育措施的缺陷日益凸显,已经很难适应我国对问题未成年人挽救、教育、矫治的现实
学位
“住有所居”不仅是每个老百姓的心中所想,而且也是我们的党和政府十分关注的话题。前几年,由于房价涨幅过大、涨速过快,导致目前我国房价普遍偏高,与收入不成比例,住房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多数人沉重的负担。严格说来,非营利性个人合作建房不是近些年出现的新现象,早在1983年的《城镇个人建造住宅管理办法》中就出现了类似的概念。在第二条规定中,明确定义,“互助自建”指的是在城镇居民的共同努力下,对新建住宅进行投工
学位
尽管为更充分保障《著作权法》中新增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国务院于2006年5月18日公布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己于2013年1月30日第一次修订,于2013年3月1日起施行),但该法在可行举措上仍然存在一定的缺陷,急剧上升的司法案例就是最好的明证。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问题的产生与发展,造成了科技发展与法律规范之间持续的紧迫关系。新技术的不断出现,始终在超
学位
由于各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程度、宪政体制、法治建设程度、法律文化传统等存在差异,导致各国对司法审查涵义的理解和所采取的司法审查制度在形式、内容、审查对象等方面并不完全相同,但基本致的是,肯定了司法审查的目的在于以司法权制衡行政权,规范行政权的行使,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我国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依法享有对行政案件的独立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的干涉,其颁布标志着司法审查制度在我国的建立
学位
食品安全是当今世界上人们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每年因食品安全问题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已使它成为危害公共健康的最主要的威胁之一。近几年来,我国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层出不穷,政府不能有效地应对食品安全危机,一度引发社会民众对政府监管的信任危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一直实行多部门的分段监管模式,200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仍然沿用了这一体制,重新明确了各
学位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科技的日新月异,三聚氰胺毒奶粉、地沟油、瘦肉精火腿肠、白净的黑鸭子等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接踵而至,给我国消费者权益和政府信誉带来重大损失。频繁爆发的食品安全事件反映出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没有能够有效的规范食品安全领域,其形势非常严峻。从食品安全领域消费者的维权实践看出,怎样既能使消费者受到的损害得到充分、及时的补偿,又能使企业健康、有序、稳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意义。本文从
学位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开展,在“与世界接轨,紧追发达国家步伐”思想的指导下,我国逐步扩展与世界各国的联系和交流,国家建设的各个层面都进行着大刀阔斧的改革,社会关系从单一向多元转变、政治从专制向民主转变、管理手段从人治向法治转变、利益分配由不均衡向共赢转变,尤其是初步迎来了市场经济时代取代计划经济时代的转型过渡。也就是从这个时期开始,在国家大力推行法治的背景下,法律成为了理论上最具有影响力的权威主体,
学位
慈善事业是一项有着实质内容的道德事业,是建立在社会捐献经济基础之上的,由众多社会成员出于自愿,为实现慈善意愿而从事的一种无偿的、对不幸无助人群的救助行为。慈善事业的开展是对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有益补充,对于调节社会的贫富差距、促进社会阶层之间的沟通和理解、维护社会稳定有着重要意义。我国慈善事业刚刚起步,一切都还不完善,需解决的问题很多。慈善公益主体法律地位不明确、慈善组织社会公信力较弱;慈善组织
学位
在现代行政法理论中,行政参与制度对于促进行政民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是衡量行政主体行政水平的重要标准。随着当代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整个政治社会也处在深刻转型当中,公民主体意识开始觉醒,民众要求参与行政过程的呼声也是日益高涨。然而由于相关的法律的不健全,制度的不完善,致使行政参与操作起来流于形式,未能发挥其提高行政行为实效、促进行政效率和保护公民权利、控制行政权力的作用。这就与民众的要求产生了
学位
在2003年“非典”以前,我国没有一部切实明确的法律来规范行政问责制度,直到2003年“非典”时期,中央政府才颁布了在行政问责方面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由此,我国进入了行政问责大暴风时期。行政问责虽然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达到了一些相应的问责目的,但也遇到了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行政问责主体的问题就十分尖锐的摆在我们面前了。本文在阐述行政问责制度理论的基础上,运用法学和政
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