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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超是近代伟大的思想家,他几乎毕其一生探索中国实现宪政之路。随着时代的变化,梁启超的宪政思想也处在不断的变化之中,先后提出了君主立宪制、开明专制、虚君共和、民主共和等主张。但在梁启超多变的宪政主张中始终有一个不变的核心,即中国要实现宪政,而且要在保持国家、社会的稳定中逐步地、渐进地实现国家的富强、民主,这是梁启超宪政思想的核心内容。 本文对梁启超的宪政思想依据其变化发展的历程分四个阶段进行了归纳、总结,并在此基础上对其宪政主张进行了总体评价,同时也指出了其对我们今天宪政建设的启示。 第一部分是对梁启超在戊戌变法时期的宪政思想的整理归纳。在戊戌变法时期梁启超的宪政主张主要有以下几点:倡民主,设议院;开民智,兴民权;开绅智,开官智,兴绅权;重君权,变官制。在这一时期,梁启超的民权思想始终是以君权为核心,使民权依附于君权。梁启超的民权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民权,他重君权导民权,以民权抑君权。兴民权是为了更好地辅佐君权,弥补和矫正君权的偏失。在民权与君权关系问题上他没有突破早期改良派的观点,但他对专制皇权的批判,对民权的大力宣传却是同时代的人所不及的。梁启超提倡立宪,但首先要直面担当立宪政治的“民”处于“民智未开”的状态,因此他认为在实现真正的立宪政治的“民政世”阶段到来之前,只能实行“君民共主”的立宪君主宪制。而为了制约传统的绝对君权,他构想确立责任内阁制,并将代表“全国各方面的势力”、“民意”的议会这一机关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但是,既然议会是作为代表“民意”的一种“意志机关”,其最终就必须有待于摆脱“民智未开”的状态,有待于能够参加“普通选举”的“国民”的存在。因此,开启民智、培养“新民”、提高国民整体素质是梁启超宪政思想的基础。 第二部分是介绍梁启超流亡时期的宪政思想。戊戌维新失败后,梁启超被迫流亡海外,直到1912年10月回国。在这一长达15年的期间,梁的宪政思想得到了极大的丰富并且走向成熟,他完整地提出并阐述了君主立宪思想和实行“开明专制”的主张,同时明确地表达了其反对通过激进的革命达到民主共和的主张。“开明专制”作为实现从君主专制到民主宪政的一种过渡手段,是梁启超对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