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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是一种及其特殊的商品,首先,住房是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消费品,是重要的家庭资产,是财富的象征;其次,住房的生产、分配、交换过程反映了一定社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也反映了政府对民生的关注程度。由于住房时常对低收入家庭的分配存在一定程度的调节失灵,当社会成员之间包括住房在内的资产持有量差距过大时,往往会引发社会矛盾,此时政府的适度干预尤为重要。住房保障体制实际上是政府向居民提供的一种公共产品,其效用就是通过支付转移的方式实现社会收入的再分配,使广大中低收入和最低收入居民家庭也能够享受经济发展的利益,从而保持分配公平和社会稳定。
在住房保障方面,广州走在了全国前列。广州市委把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摆上重要的位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正确处理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的关系,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危破房改造,确保全市人民安居乐业。然而,由于保障房和商品房界限不够清晰,产生了诸如保障对象范围、限价房身份之争等问题,进而影响调控政策及市场前景。为此,我们有必要从理论上肯定住房保障的必要性,对广州现行住房体系进行梳理,通过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为政府的住房保障决策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可操作性建议。
本文力求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创新:第一,理论与实证方法结合,在对房地产问题的界定方面运用政治经济学理论(商品属性和社会属性)、公共政策理论(社会公平)等方法,得出政府对住房市场的关注和调节监管上应有所作为。在对住房市场的发展现状、现行住房保障体系的描述方面主要采用数据、图表等实证分析的方法。第二,公共政策比较分析方法的运用,通过所学的比较公共政策内容,从住房保障的法制建设、土地政策、具体保障措施及效度等方面,将国外的一些住房政策与我国的进行比较分析,从而找出对构建住房保障体系有借鉴意义的地方。第三,构建收入定位模型,引入房租负担系数解决保障房和商品房界限问题,对广州市的住房保障体系作出救济、贴租、梯补、互助、自助五级划分,并对各个类型中急待解决的问题或集中的矛盾焦点,提出相应的对策分析。
本文的主要观点与结论如下:(1)政府应明确自身职能在市场化住房供应体系和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中的不同定位,住房保障体制的运作方式应该是政府在维护市场机制的基础上干预住房市场。(2)对现行保障体系有所修正:将外来人员纳入保障体系,扩大廉租房保障范围,研究制定“租售并举”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政策,逐步取消限价房,改用多层次的扶持手段对中等收入者加以保障。(3)设置经济、合理的保障制度,用房租负担系数对保障对象进行不同程度的划分,分别提供救济、贴租、梯补、互助的保障手段,使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享受不同程度的保障,同时也有利于节约财政支出,减轻政府住房保障负担或保障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