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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内民主,是中国共产党自觉实现由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的战略选择,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是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内容。只有深入研究党代会常任制中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才能为党代会常任制的实践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才能提升党的执政能力、永葆党的先进性。
本文首先阐述了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的内涵、历史由来和重大意义。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是指在党的代表大会完成换届选举后,党代表以及党的代表大会的组织载体在其任期内,如何发挥党代表作用与行使党的代表大会职权这样一套制度规范的总称。从马克思到列宁时代的探索,再到党的八大的实践,到改革开放后试点,党代会常任制一直是无产阶级政党推进党内民主的有效路径。在此基础上从正反两方面论述了其重要性。这就是党代会非常任制与扩大党内民主不适应,大会功能没有有效发挥,党代会的权力容易发生嬗变,而实行党代会常任制则是推动党内民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科学设置党组织构架和权力运行的客观要求,是增强党执政的合法性的迫切需要。
其次,在实践层面上,自1988年特别十六大以来,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取得了很大成绩,形成了一些各具特色的运行模式,这主要体现在初步探索了代表的产生方式,拓展了代表的活动参政空间,规范了权力运行轨迹,完善民主决策制度,提升了决策效能,构建联系群众制度,巩固了执政基础,推进了党内民主,促进了人民民主等等再次,党代会常任制在试点运行过程中也凸显了一系列重大深层问题亟待解决。一是当前党代会常任制试点缺乏理论依据和制度支持。由于这一新制度在现有党的法规中找不到依据,导致试点地方对其定位存在较大差异。二是与现行的政治体制对接问题。主要表现在1、组织机构的冲突。2、制度供给与现行干部制度的冲突。3、制度框架体系的冲突。三是党代表的代表性和素质问题。目前试点地区党代表的产生缺乏人选的竞争性、广泛性和代表性。造成党代表身份模糊和党员的作用与党代表作用模糊。党代表结构的同质化妨碍了党内不同声音在党代会上的表达,使党代会常任制的利益表达机制和利益整合机制功能无法充分实现。
最后,笔者认为进一步推进党代会常任制建设,就必须认识到它牵涉到党内选举,党员权利的实现与保障,党内权力机构的设置与运行,党内监督新旧资源的整合,以及与人大、政府、政协关系的重设与运行等多重复杂关系,可以说是党的领导体制与执政方式的重大变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系统工程。具体说,要积极探索党代会常任制的合理定位;科学认识党内民主和民主集中制的关系;完善党代表的产生和作用发挥途径;准确把握党代会常任制相关权力关系,理顺党代会、党委会和常委会的关系;理顺党代会、党委会和党的纪委检查委员会之间的关系;理顺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的关系等。只有如此,才能为党代会常任制全面开展创造良好的制度条件和环境氛围,才能使常任制沿着健康的轨道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