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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旨在以行政督导制度中发展最成熟的教育督导为中心,从行政督导的涵义、特征、功能、基本原则等一般原理入手,借鉴教育督导中的成功经验,拓宽行政督导的范围,将我国政府的各项工作置于行政督导之下,充分发挥行政督导的职能作用,改变过去那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习惯于命令,布置任务,不注重监督和控制的现象。做到哪里有权力,哪里就有监督。在我国的行政管理体系中建立一套民主、高效、服务性强的督导机制,及时发现问题,予以纠正,保证政令的畅通,使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到实处,以实现行政督导的监督、指导、评估和反馈职能。行政督导制度是我国行政管理中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保障机制。因此,在我国进一步发展和完善行政督导制度有其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是依法治国的需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本文大致从五个方面来论述行政督导制度。第一部分,主要从行政督导的涵义、特征、功能以及基本原则入手,阐述行政督导的一般原理,使读者能对行政督导制度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并进一步论述了构建行政督导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这也是我为什么选这个内容来制作我的毕业论文的原因所在。第二部分,主要分析了行政督导的法律性质,并从行政法学的角度入手,分析了行政督导的法律效力。第三部分,主要介绍了行政督导制度在我国以及国外的历史沿革。其中发展最成熟的教育督导制度在我国已经由来已久,最早可以追溯到我国古代的西周时期。在国外,也十分重视教育督导。教育督导被看作是学校工作的风向标。特别是在英国、法国、日本等国家,无论是在观念上,还是实践上,其先进经验都值得我国借鉴。第四部分,主要讲的是行政督导工作的实施。它包括行政督导的工作程序,督导机构的构成和职责,以及督导人员的组成和任职条件等内容。其中,由于行政督导依据不同的标准有其不同的分类,所以不同的行政督导也对应有不同的实施程序,必须灵活掌握,并结合不同的督导工作方式,做好督导工作,保证政令的畅通。第五部分,首先从我国教育督导的现状出发,分析了我国行政督导制度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提出了从八个方面入手来构建我国的行政督导制度,主要有:1.加快行政督导的立法进程,制定《行政督导法》;2.完善行政督导的制度建设;3.创新督导工作机制;4.统一机构设置,明确行政督导的职、责、权;5.培训专业人员,促进行政督导队伍专业化;6.以“导”为主,建设发展性的行政督导;7.改进督导方式和手段;8.进一步加强督导理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