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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会计盈余信息(ROE)选拔型配股制度为研究对象,利用博弈论的数学工具以及新制度经济学中的企业所有权理论,试图讨论下述问题以加深理论认识:
(1)会计盈余信息本身是否具有证监会外生赋予的选拔能力;
(2)如果会计盈余信息具有选拔能力,从制度经济学角度来分析,中国资本市场的制度背景怎样约束了会计盈余信息选拔能力的发挥;
(3)作为制度组成一部分的会计准则制定,应该从这次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制度安排中获得怎样的启示。
针对这样三个问题,本文的主要研究逻辑以及相关重要结论如下。
1.构造了证监会在配股中利用会计盈余信息ROE进行选拔,而与上市公司进行博弈的数学模型。得到了会计盈余信息选拔的不可能定理——会计盈余信息ROE是有着良好的选拔功能的,可以实现证监会心目中的好公司与劣公司完美的分离均衡,但是如果:(1)监管部门设定选拔标准有一个上限,(2)或者虚报成本过低,将导致这个选拔能力事实上将无法发挥出来。其中虚报成本过低是主要的原因。
2.如果说会计盈余信息选拔失灵源于虚报成本过低,那么为什么虚报成本会那么低呢?在将全部的法律规范分为会计技术法规和非会计技术法规两大类的基础上,本文建立了一个“法律实施—收益确认”矩阵,作为从虚报成本来研究选拔功能失灵的基本分析框架。发现公然违法现行法律,以及利用简单的会计技巧,仅仅对虚报成本过低具有浅层次的解释能力。上市公司可以低成本地获得援助来合法构造业务以创造利润才是目前虚报成本过低的主要原因。
3.那么是谁在援助上市公司呢?其背后有着怎样的理论呢?通过回顾以往的实证研究文献,发现上市公司的援助方来自于法人大股东、政府大股东、拥有政府行政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债权人(特别是银行债权人)、企业所在地的地方政府。上述援助方共同的特点就是拥有对上市公司不司类型的控制权。
由此提出了“援助同盟(ProppingAlliance)”的概念及其理论:由于中国上市公司创造营业现金收入的能力很弱,转移没有控制权保护的小股东新增存量资源(如配股资金)是拥有各种控制权主体的主要收益方式或对收益的保障方式;拥有各种控制权的主体就会结成援助同盟来帮助上市公司构造业务以达到再融资需要的收益率标准,以保证对小股东存量资金的吸收以及对小股东剥削权力的存续。本文同时讨论了援助同盟的相关性质及其稳定性。
4.作为本文分析框架——法律实施—收益确认矩阵的横轴,会计准则对于援助同盟的遏制,是否有更深层次的理论思考?会计准则与产权保护之间的作用机理是怎样的?本文首先从控制权角度分析了“企业剩余计量悖论”,认为政府享有会计准则的制定权,而经理仅享有会计准则范围内的会计判断权,这样的制度安排是为了有效的遏制公司中拥有最强控制权的成员利用会计规则剥削其他成员。接着从英国、荷兰和美国建立产权保护制度的历史,以及传统和现代产权法律保护的不同内容的分析,发现了会计准则保护产权的效果具有“马太效应”:传统的产权法律保护制度越健全,越难构造不公平的交易,会计准则保护产权的作用越大;传统产权法律保护制度越薄弱,就越容易直接构造不公平的交易,会计准则保护产权的作用越小。
如果会计准则保护产权的效果是具有马太效应的,那么在中国传统产权法律保护薄弱的环境中,为什么本不应得到重视的会计准则却得到了社会各界对其保护产权作用的广泛关注呢?本文把这个矛盾概括为中国会计准则保护产权的“出位悖论”。我们认为理解中国会计准则保护产权出位悖论的关键,在于控制权的剥削是分为掠夺和援助两个阶段的,证监会配股的选拔制度设定的ROE标准,外生的给予了会计准则遏制援助同盟进行援助的机会,从而使其幸运地成为了小股东产权法律保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在目前中国传统产权法律保护薄弱的环境中,无法内生出会计准则在控制权进行掠夺阶段保护产权的作用,因此随着配股制度的改变,会计准则的受关注度将会下降。循着这样的逻辑,本文提出的政策建议是:在目前的环境下,强调会计信息的完整性,是财政部会计准则与证监会的披露准则的交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