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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法益问题,中外学者一直存在争议,并没有一种观点成为普遍意义上的通说。然而,对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法益的认识,决定着对本罪所保护“住宅”的范围、“侵入”行为等重要概念的认定。可以说,某一行为是否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持不同的法益观念的学者会得出不同的结论。所以,厘清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法益问题,具有相当程度的重要意义。
首先,本文介绍了德国和日本的诸学说,并对诸学说进行了分析和评价。提出了各学说的优点和劣势。认为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法益应当是个人法益而非社会法益;借鉴了德国占有说,重视住宅利益中的财产属性;肯定了相对化说提出的住宅权背后的各项实质利益。
其次,本文对法益理论进行了分析,提出法益概念应当具有前实定法的性质。法益本身应当是一种利益,利益的标准应采用以客观说为基础的折中说。
再次,根据法益理论和对德日法益学说的批评与借鉴,提出了新的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法益观。认为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法益应但是住宅利益,住宅利益包括居住利益、分隔的利益以及精神的利益三个层面。
最后,根据笔者提出的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法益观,对“住宅”的范围问题;“侵入”的认定问题;住宅利益的归属问题展开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