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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实施的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合理开发自然资源是必然要求和基本事实,促进西部地区资源潜力转变为现实经济实力,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一直被寄以厚望。资源开发必须体现民族平等,并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因此在资源开发中必须处理好利益合理共享问题。只有在资源开发中实现利益共享才能为民族关系和谐奠定更加坚实的经济基础,在资源利益共享的基础上促进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发展和完善,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本论文以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为例,对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西部大开以来的资源开发与利益共享问题进行了回顾,得出恩施州资源开发存在着三方面问题,一是资源开发的结构不合理,二是资源开发产生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不对等,三是资源开发的利益分配与利益共享不合理;并针对性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是资源开发的理念不合理、资源开发中的权益结构不合理以及在资源开发中对资源地民族群众劳动力的利用不足。在此基础上,提出从树立资源开发的利益共享理念、建立资源开发与利益共享协调发展的制度规范、促进资源地民族群众的人力资源开发等几个方面来实现自然资源开发中利益合理分配和共享,为促进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开发和民族关系的进一步协调、促进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发展完善,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以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提供参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