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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以严复的法律思想为研究主题,从自由主义的角度出发探讨他的法律思想,重点关注了其中的宪政思想,特别是严复如何通过民主立宪来实现个人自由的思想。在近代中国危亡的情况下,严复一方面关注国家的独立和民族的崛起,另一方面也关注着个人的自由权利,他完全能领会西方个人自由主义的真谛即个人自由的终极价值。
论文分为三部分,包括严复法律思想的文化观基础、严复法律思想的自由主义理论基础以及严复法律思想的基本内容和评价。严复法律思想的文化观基础,论述了严复对中国传统文化和西方文化的看法,严复认为中西方政治、文化乃至社会方方面面的差异都是源于中西方对于自由的理念不同;严复法律思想的自由主义背景则主要论述了严复的自由观,包括严复对中国传统的自由观念、英国的个人自由主义以及法国的政治自由的认识,他认为自由和法律是分不开的,每个人遵守法律规定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严复法律思想的基本内容及其评价这一部分集中论述了严复对中国传统法律制度的反思和中国应该如何进行法律近代化的变革,他否定了中国的传统法律制度,认为西方的民主制度是最佳的制度,但是他又并不主张马上全盘西化,而是认为在人民的素质提高到可以支持立宪制度之前,需要有一个过渡的阶段,通过中央集权政府和地方自治制度,来提高人民素质和国家的实力,实现国家的富强,最后建立民主立宪制度,人民得享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