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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协商民主的出现对西方学界与政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它的出现主要是为了弥补自由民主制度中选举制度的不足。国内学者在结合具体国情的基础上将协商民主理论引入中国,并对其进行了一些创新,提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基层协商民主是我国基层民主在实践过程中形成的重要民主形式,是适合当前我国国情和基层发展趋势的重要民主形式。带有中国特色的基层协商民主指的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人民群众就与自己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在基层社会单位组织广大民众通过集体讨论、交流等各种方式,参与基层公共事务治理协商和决策过程的一种实践活动。治理现代化的提出为基层协商民主的科学化、规范化发展提供了条件,同时,治理现代化与基层协商民主之间具有内在统一的联系。一方面,从基层协商民主角度来说,发展基层协商民主是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治理现代化提供商谈形式;另一方面,从治理现代化角度来说,治理现代化为发展基层协商民主提供制度支撑和发展的有利契机。近年来,虽然基层协商民主的发展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就,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例如,基层协商民主的相关制度供给不足,基层协商民主成果落实的不确定性,公民参与协商的意识和能力较弱,协商主体的多元格局尚未形成,基层协商民主的监督机制尚不完善,基层协商民主实践的形式需要创新等。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主要有:基层政府部门存在利益化倾向,公民对协商的重要性认识程度不高,对协商结果的落实监督不到位,传统治理模式的影响。为此,在推进我国基层协商民主机制的建构中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强执政党对基层协商民主机制的顶层设计;二是完善地方政协在基层协商治理中发挥主渠道作用的机制;三是健全公民和社会组织有序参与基层协商治理的机制;四是建立保障基层协商民主贯彻实施的工作机制;五是完善基层协商民主的监督机制;六是创新基层协商民主的实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