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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社会保险的发源地和“出口国”,德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已经经历了将近130年的风风雨雨。在这个过程中,德国首创了医疗保险机构的自治管理模式,其特点概括来说,就是互助共济、社会自治、政事分开、合同管理。此模式将医疗保险的立法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分离开来,充分发挥了雇主、被保险人和其他社会团体的作用,成为德国医疗保险制度的支撑,也是其最突出的特色之一。 本文以德国医疗保险机构的自治管理模式为题,旨在完整系统地梳理和分析此管理模式,以期对我国医疗保险管理体制改革有所借鉴。本文结构大致分为以下几个部分:第一章为序论部分,阐述了选题背景、研究目的及意义,界定了相关概念,并综述了近年来的相关文献。第二章对德国医疗保险机构自治管理模式的产生和发展过程进行了梳理,分析了其产生的特殊背景,并依据标志性事件将自治管理的整个发展分为五个过程。第三章是关于医疗保险机构自治管理的组织结构,首先分析了自治管理秉承的理念,然后在介绍自治管理机构概况的基础上,对机构内部的组织架构和国家对它的外部监督进行了详细的阐明。第四章对自治管理模式的优势和问题进行了客观的评析,对优势的分析主要从关涉人、国家、医疗给付提供者和医疗保险机构本身这四个角度出发,而问题则主要在于自治机构选举参与率低、医疗保险机构各自为政、医疗费用增加和费率上升、各协会和团体操纵医疗保险事业、自治机构工作效率低。第五章是关于自治管理模式的近期改革和发展方向,改革措施包括引入竞争机制和风险结构平衡要素,发展方向包括医疗保险机构集中化、自治管理机构小型化和专业化、医疗保险机构的协会化。最后是结语,其中简单提到了自治管理对我国的启示。 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第一,虽然目前已有一些中国学者对医疗保险机构自治管理模式抱有兴趣,但在他们的专著和论文里,对此管理模式都是一笔带过,没有详细完整的论述。而本文通过直接查阅大量德文书籍和资料,避免了在转引中文译文时可能发生的理解错误,为期待了解德国医疗保险机构自治管理的读者提供了一份真实而详实的资料。第二,目前我国正处于医疗保险体制改革的重要时期,越来越多的学者对以官设、官管、官办、官督为特色的典型政府集权管理模式提出异议,并提出我国应构建由政府、雇主、劳动者三方加上专家共同组成的多元自治的组织管理模式。对如何解决我国在组织管理体制上存在的问题,本文的分析和相关结论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