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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20世纪70年代末期开始吸引外商直接投资(FDI),本文第一章将就改革开放后外资在中国的发展状况和对中国经济的推动作用进行描述和分析。 中国的引进外资战略经历了两次比较重要的调整,第二次战略调整,在中国入世前后,这一调整包括:扩大FDI准入领域,按照中国政府的入世承诺,将逐步开放服务业。投资地域向东部以外地区扩展,正在实施的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振兴东北战略鼓励外资投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允许外商以多种方式在华投资,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利用FDI的方式以绿地投资为主。随着《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的发布,中国允许和鼓励外商以并购方式在华投资。 随着中国引进外资战略的调整,FDI在中国也呈现了新的发展趋势,本文第二章将通过定性分析和实证分析论证以上新趋势,并进一步分析呈现以上新趋势的原因,本文第四章分析FDI新趋势对我国经济所带来的风险,并提出FDI新趋势下的我国外资监管和风险控制对策。本章的基本观点如下: 1.近两年来,跨国公司在华制造业领域投资呈现新趋势,跨国公司纷纷在华设立地区总部或投资性公司,全面整合、系统规划在华业务,设立技术研发中心,向中国转移的零部件和产品生产基地技术水平大幅提升,从而在华构建了研发、采购、生产、销售这一完整的产业链条,在跨国公司的全球战略中,中国业务已不再只是其庞大机器中的一个环节,而是具有澎湃动力的新引擎。 2.随着中国政府履行入世承诺,服务业对外日益开放。中国的金融保险、电信、商业零售、专业咨询业等服务贸易领域外资进入的步伐加快,特别是在银行业,外资银行纷纷涌入,而且经营业绩不俗,业务项目趋于多样化和个性化,中外银行竞争出现新趋势:沿海地区和中心城市成为竞争焦点,建立网络银行和并购参股成为外资银行的重要进入方式,人民币业务竞争日趋激烈,人力资源的争夺也预演愈烈。 3.FDI的投资区域呈现从珠江三角洲向长江三角洲转移的新特点,其主要原因是:上海的崛起和对长三角经济的龙头带动作用,而香港的经济萧条,因上海崛起地位有所弱化,深圳的经济处于转型和调整期,珠三角经济缺乏龙头的强力拉动;长三角的投资环境日益改善,政府的服务职能有所加强,区域内各地政府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在产业配置,人才流动和信用体系等多个领域建立了协调机制;长三角的工业基础和产业结构优于珠三角,长三角的人力资源优于珠三角。 4.外资呈现并购投资新趋向,一系列法规政策的出台,表明外资并购的法律条件已初步具备,但是外资并购要在中国蓬勃发展,其中仍有许多难点问题需要解决:外资并购的法规尚未形成健全的体系,并购中的资产评估采用单项成本加和法,可能造成品牌和商誉的流失;并购中国有股转让的价格问题;并购中人员安置问题和企业文化整合问题,这些问题制约了外资并购行为在中国的蓬勃发展。 FDI在中国呈现新的发展趋势,在积极推进对外开放的同时,应对新趋势给中国经济的稳定与安全所带来的风险予以重视。本文第三章定性分析了FDI新趋势所带来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FDI所带来的风险包括影响我国国际收支;因忽略国有品牌和商誉的价值评估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因外商的雄厚实力造成对我国企业的巨大冲击、造成行业垄断对我国产业安全构成威胁;因资本项目管制放松,部分外资企业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和证券市场扰乱国家经济秩序,带来金融风险;我国政府对跨国公司在华的经营难以监控,可能会带来宏观经济管理风险;跨国公司凭借优厚的待遇争夺人才,造成国内其他企业、部门的人才流失;跨国公司的文化入侵,严重影响了我国民族产业、民族品牌乃至民族文化的安全;外资的投向仍主要在东部地区,将进一步加大东部和其他地区的经济发展不平衡状况。 为保障中国的经济稳定和安全,在积极推进对外开放的同时,政府部门应制定有效监管和控制风险的对策:在天然垄断行业中(如铁路、公用事业等),引进外资同时还要形成新的行业监管体制;在有可能引入竞争的行业,引入良性竞争,在政策环境和体制环境上保证国内企业与国外企业具有平等地位;在某些国内企业不具备竞争能力的高技术领域,引入两家以上的竞争者;加强对并购行为的监管,尽快制定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交易的法律法规。应加强对环保的监管和排污费用的征管,制定可持续的利用外资发展战略;培育国内战略产业,加强技术创新能力,摆脱外资的技术垄断控制;加强对外资企业资本帐户的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