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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使得网络技术不断更新进步,从而带来传统商务交易模式的“革命”,电子商务作为后起之秀,凭借高透明度、高效率和便利快捷等得天独厚的优势获得消费者亲睐,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经济效益,也为人们生活带来了方便。但是,电子商务发展依赖网络这一平台,而网络的开放性对消费者隐私权的保护又造成了极大的阻碍,于是,电子商务的发展与消费者隐私权的保护之间产生了矛盾,如何顺利解决这对矛盾正是我们要研究的课题。 本文以新消法第29条规定为视角,对电子商务中消费者隐私权保护的完善进行了论述。文章首先介绍了国内外研究电子商务消费者隐私权的现状,所使用的研究方法及研究此课题的意义。阐述了消费者隐私权保护的基础理论,对电子商务环境下消费者隐私权受到侵害的表现形式、侵权的危害性及成因进行分析,由此引出我国关于电子商务消费者隐私权保护的相关立法。目前,我国修改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第29条中明确对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进行保护,这一条款有其进步意义,但也存在瑕疵。文章第四部分首先肯定了第29条规定的价值,然后就保护条款存在的瑕疵进行详细分析,指出不足之处。经过对新法侵权主体、经营者的保护义务、保护的范围、侵权方式概括、侵权主体侵权责任和侵权举证责任规定抽丝剥茧的分析,文章第五部门就现行法存在的这些问题提出修改和完善的意见和建议。文章一层一层深入,从提出问题到分析问题直至最终提出解决方案,其中包含了笔者对当下电子商务中消费者隐私权保护问题的深刻认识和对未来殷切的期望。随着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兴起和飞速发展,电子商务环境下消费者隐私权的保护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但是这一问题的解决不是短时间内能完成的,也不是完善一两部法律就可以一蹴而就的,它是一项系统而长久的工程,涉及消费者自身、经营者、政府监管、立法、司法等方方面面。本文仅就消法第29条的规定为依托进行探讨,希望能对完善电子商务消费者隐私权立法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