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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山西省住房市场发展迅速,但是各城市发展程度不同,虽然居民可支配收入也获得了较大的增长,但增长的房价和居民获得的收入并不匹配,尤其是中低收入者,住房支付能力较差。因此,通过对山西省住房市场与居民收入协调度的研究,判断当前山西省的住房市场发展是否与居民收入相匹配,对促进山西省住房市场的发展和居民的生活水平提高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本文以山西省全省以及各个地级市为研究的对象,在阐述住房市场与居民收入协调度研究相关理论的基础上,对全省及各地级市的住房市场以及居民收入状况进行了分析,从商品住宅市场的供给、交易和价格以及居民收入变化和分配情况等方面出发建立了协调度分析的指标体系,通过运用关联协调度模型对2007-2016年全省以及2016年各地级市的住房市场与居民收入的协调度进行了评价,结果显示山西省的协调度经历了2007—2009年和2010—2016年从协调转为非协调的变化趋势,从协调类型来看,2007年、2011年和2012年为同一类,表现为基本协调状态,2009年和2016年为同一类表现为失调状态,2014和2015年为不协调状态,2008年、2010年和2013年均各自单独表现为一种类型。通过对山西省各地级市住房市场与居民收入协调度的分析,发现2016年各地级市整体上协调性较差,长治、晋城、晋中、临汾和吕梁呈弱协调状态,太原、阳泉和忻州表现为不协调,大同、朔州和运城均为失调状态。通过对山西省住房市场与居民收入协调度变化的研究,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要提高山西省住房市场与居民收入协调度,必须要妥善处理和改善住房市场与居民收入的关系,应该从住房市场与居民收入两方面来改变未来持续失调的状况,即依托山西转型综改试验区能够获得的优惠条件加快产业结构的转型发展以提高居民收入水平,通过积极的去库存政策、发展租赁市场等等促进住房市场的健康发展。针对各地级市的情况,应当根据其不同的协调状况和具备的条件分城施策,具体而言,对于住房市场发展快于居民收入增加速度的晋中等地级市,要依托产业园区等发展第二、三产业;对于住房市场发展过快的太原、阳泉等地级市,需要在采用金融等政策限制投资和投机性需求的同时不断提高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以提高其购买力;对于住房市场和居民收入增加都表现较差的大同、运城等地级市,需要依托其丰富的自然、文化和旅游资源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以带动居民就业和收入增长,同时通过发展共有产权房以及机构租赁房加快库存的消化和市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