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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体育职业化改革是出政府推动的,这就不可避免地导致诺斯悖论现象。从本质上讲,改革既是原有利益格局的打破,又是新的利益格局的重建。近年来,随着我国体育职业化改革的不断推进,为保证职业体育的健康良性发展,政府的一些利益要重新分配,这就使得职业体育各利益主体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我国体育职业改革中出现的一系列矛盾和问题,其关键就在于搞清楚职业体育各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明晰职业体育俱乐部与其他利益主体的利益博奕关系,并从中提炼出利益博弈的主要问题,针埘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优化策略及建议。笔者通过阅读相关文献资料,运用专家访谈等研究方法,从博弈论的视角出发,对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与其他利益主体的利益博弈关系进行细致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我国职业体育的利益主体包括政府、职业体育俱乐部、大众传媒、赞助商、观众、中介机构六大类,由于政府控制着我国职业体育的大部分资源,充当着管理者、组织者、经营者等多重角色,造成其在利益搏弈时,处于优势的主导地位,政府通过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确保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常常忽视其他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造成非合作的博弈局面。2.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与政府的利益搏弈,主要表现在职业体育联赛产权的利益博弈以及职业体育资源的利益博弈;职业体育俱乐部与大众传媒的利益博弈,主要表现在赛事转播的利益搏弈以及信息传播的利益博弈:职业体育俱乐部与赞助商的利益博弈,主要表现在卖方与买方的利益搏弈以及隐性营销的利益搏弈;职业体育俱乐部与观众的利益搏弈主要表现在追求短期利润和欣赏高水平联赛的矛盾上;职业体育俱乐部部与中介机构的利益搏弈主要表现在在运动员经纪代理与体育赛事的经纪代理上。3.我国职业体育利益搏弈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理念上,我国职业体育的性质模糊,具有双重性;二是实践上,我国职业体育缺乏完善的管理体制;三是运营上,我国职业体育的联赛产权不合理;四是发展环境上,我国职业体育还没有形成健全的法律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