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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发挥着重要的功能。现代社会家庭的部分功能已经被一些专业化机构所取代,但是随着以往熟人社会的解体,家庭的情感支持和彼此陪伴功能变得更加不可取代,已经成为其核心功能。因此对家庭进行研究很重要。潘永康认为应该从家庭关系的角度来研究家庭。中国社会历来重视家庭关系中的亲子关系,因为亲子关系关系到家庭的未来、两代人的幸福。因此可以说只有亲子间的和谐,家庭的和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有坚定的基础。但是以往对亲子关系的研究,子代多集中于儿童、青少年阶段和中年阶段,对作为子女的已婚青年的研究相对较少。父母与已婚青年子女的关系具有不同于其他年龄段的特点,亲子双方彼此更加独立,依附较少。而考虑到改革开放、计划生育等一系列事件对城市亲子关系的影响更加深刻,因此本文进行城市中年父母与已婚子女(青年)关系的影响因素研究。 本文将亲子关系操作化为经济交流和感情交流两个方面,基于对北京、上海、南京、武汉、成都五个城市1948-1960年出生的中年父母的调查数据,我们希望了解到哪些变量对亲子关系具有显著影响?影响父母与已婚儿子关系的变量和影响父母与已婚女儿关系的变量是否相同?父母性别是否是影响亲子感情的显著变量?亲子间的经济交流类型是否对亲子间感情有影响?通过对数据的分析得出,个人背景中的部分变量会影响父母—已婚女儿的关系,具体表现为父母职业、父母在职情况会影响到父母与已婚女儿的经济交流类型。父母性别、父母文化程度会影响到父母与已婚女儿的感情交流。家庭背景变量(居住情况、子女是否独生、有无孙辈)则对父母与已婚女儿的关系没有影响。而个人背景变量、家庭背景变量对父母与已婚儿子的关系都没有任何影响。总体上说,已婚女儿与父母的感情交流要好于已婚儿子。父子、母子间感情不存在显著差异,而父女、母女间感情存在差异,母女间感情要明显好于父女间感情。亲子间的经济交流类型主要是双向交流,被调查者中双向交流比例为38.3%,上向流动27.2%,下向流动为16.4%,不交流为15.2%。经济交流类型会显著的影响到亲子间的感情,当亲子间经济交流类型是双向交流时,亲子间感情最好;上向流动时,亲子感情次之;下向流动时,亲子感情再次之;不交流,亲子感情最差。 文章的结论证明了社会性别分工理论能够有效解释亲子间感情方面的差异。男性被赋予工具性的角色,而且由于“男主外,女主内”的文化传统使得已婚儿子与父母的感情交流都较少,没有父母性别的差异。女性被赋予表意性角色,可以自由表达情感,因此女儿与父母的感情较好,同时由于母女性别的一致性使得母女的感情好于父女的感情。文章的结论也证明了情感交换理论能够有效解释亲子间不同经济交流类型对亲子感情的影响。情感交换理论认为人与人的感情也需要交换,情感交换的媒介可以是金钱、物质等物化的东西,情感交换也遵循互惠的原则,也期望回报,但是回报的本质内容仍是情感。人们之间的经济互动越多,越能产生强烈的、积极的情感,更容易形成强有力的联系。而双向经济交流时亲子间感情最好,正是源于在频繁的经济互动过程中父母体验到子女的孝顺、子女体验到父母的关心,正是这种积极的情感使得经济交流类型是双向交流的父母与子女间的感情最好。上向流动时,由于父母体验到子女的孝顺,因此他们对亲子感情的评价也较好。下向流动时,亲子感情比较差。杨善华教授用“责任伦理”来解释中国的父母,认为中国的父母终其一生为子女服务,将子女的幸福作为毕生的追求,因此只要自己有能力就会给子女支持、帮助,而且这种帮助、付出会让他们产生幸福、满意的情感。从我们的数据分析中也可以看出,父母职业、父母在职与否对经济交流类型影响最大,父母在职、父母职业为垄断行业则下向流动比例会提高。但是下向流动并没有带来积极情感,此种情况下亲子间感情仅好于不交流的情况,可见责任伦理对中国父母的解释不全面,父母会积极给予子女支持,但是这种支持并不一定给父母带来积极的情感,如果只是父母付出,而没有回报,则父母会体验到消极情感,他们对亲子间感情的评价会比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