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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给付是解决社会贫困问题的重要手段,也是政府的职责所在。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行政给付的意义更为重大。因为和谐社会的要义就是要构建一个人与人和谐相处的公平社会,贫富差距加大的现实显然是与此目的相悖的。行政给付制度的存在在于能很好的调和这样的矛盾。它不仅能够保障公民享有基本的生存权,为人们的生存发展提供条件与可能,而且能够调控经济,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本文将在分析古今中外行政给付制度的基础上提出我国行政给付制度的完善建议。前言部分简述了本文的选题背景及选题意义,介绍了国内外研究状况,说明了本文使用的研究方法及研究手段,并概括了本文的创新之处。本文的正文内容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重点辨析了行政给付的概念,总结了行政给付的三大特点,即授益性、权利义务统一性和综合性。本部分首先对行政给付现存的三种主流观点进行了分析,得出本文的立论基础,即将在最为广义的行政给付界定意义上展开本文的论述,并阐明了行政给付与给付行政、行政救助、行政物质帮助、社会救助及社会保障等相关概念之间的异同;其次对行政给付的上述三大特点进行了具体分析。第二部分,采用实证分析的方法考察我国的行政给付制度。首先,从以保障生存权为基础的基础性行政给付和保障发展权为基础的发展性行政给付两个方面对我国行政给付制度的现状进行了分析,表明我国现行行政给付制度正处于一个蓬勃发展的时期;其次,介绍了我国行政给付制度的历史渊源;最后,通过比较我国古今行政给付制度的优劣,总结我国行政给付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三部分,采用对应分类及比较分析的方法考察主要发达国家行政给付制度的发展状况。本部分对英国、瑞典、美国、日本等几个具有代表性的西方国家的行政给付制度的特点进行了概括分析,如英国的行政给付制度最突出的特点是立法完备、注重权利的保障;瑞典最突出的特点是福利国家理论深入发展的影响;美国最大的特点是注重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给付功能强大;日本则是学习能力很强,能活学活用外国的制度。本部分的论述为第四部分完善我国的行政给付制度做好了铺垫。第四部分,通过借鉴国外行政给付的实践经验,对目前我国行政给付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对应的解决方案,即建立独立的行政给付救济机制;恰当界定行政给付对象;建立“浮动机制”,合理确定给付水平;完善给付方式,给付方式多样化等完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