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儒家之学在中国文化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而综观儒家经典,其中无不涉及对“孝”的论述,孟子将“孝悌”视为“尧舜之道”,《孝经》更是进一步指出“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可以说,孝是儒家乃至整个中国文化的一大特色,并被儒家视为“为仁”之本与儒家传统教化的生发之处。现今之教育大谈教育方法、教育目的,却将“孝”仅仅置于“家庭教育”的范畴,实乃舍本逐末。在恢复传统文化,回归“人性”教育的今天,对儒家之“孝”的探讨势在必行。孔子在继承西周天命观的基础上,将天命观进行了改造,并提出了“仁”的思想。儒家天人合德的思想为“孝”提供了形上基础。亲子之间由于血气相通,而有着自然的血缘之爱;父母给予子女生命,又在后天的养育中对子女有着浓厚的慈爱之情,子女报父母之恩情亦是“孝”的基础。人既有此“孝亲之情”就必行此“孝亲”之实,故“孝”乃因其自然的人伦之理而行当然之道。性之德为“仁”,“仁”的发用为“爱”,儒家的“仁爱”是一种有差等的普泛之爱,自爱与亲亲,本身是人的本能,爱人就是这一本能的延展。“孝”也就成为了儒家处理个体与社会之间关系的智慧。儒家教化旨在使人通过为仁实现其人性,忠恕是仁道下落之工夫,而推己及人的前提是人的真实情感,“孝”作为人最本真最充沛的情感,也就成为了“为仁”之本。“孝”以守身为先,子女之身是父母生命的延续,子女须以仁义敬守其身,成就己身的同时即是成就父母。孝子之事父母当以“养”为前提,以爱敬之心为本质。所以“养父母”不在于以锦衣玉食实现其口体之满足,而在于养父母之志使父母顺心。孝子对父母深爱,则能够和颜悦色地侍奉父母,其内心的爱与诚敬表现为行为上的尊敬,也就能够达到使父母“乐”的境界了。子女“爱敬”的义理在于顺乎伦理,顺乎人道,而非完全顺从于父母之命,所以当父母有违人道时,子女有义务委婉地劝谏,但要注意方式方法,须以不伤父子之情为前提。对于已逝的父母及先祖,儒家提倡“慎终追远”,其目的一方面在于行丧祭之礼以顺人的哀戚之情,另一方面在于以丧祭之礼觉人对生命终始的感悟达到对生命意义的反思。在先秦儒家看来,教化是个体人生意义的实现以及兴发他人实现人生意义的内外合一之道,“孝”是教化的生发源泉。首先,先秦儒家教化的意义即在于尽性成德,做人由“孝”始,教化便自“孝”始,人人皆可经由以“孝”为根基的修身成圣成贤;其次,圣人、君子成己的同时即为天下垂范,君子行孝,便是为天下人树立典范,引导天下人自孝始以成圣成贤;最后,“孝”还能够化解人在面对形躯生命之有限性与无常性所产生的无力感与卑微感,与宗教将生命有限性的超越归于彼岸世界不同,“孝”将人之生命意义上通祖先下启子孙,使个体的生命意义有了时间上的无限性,同时又以其切实性避免了虚无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