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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有企业进行产权制度改革,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国有企业改制的同时也是对原国有企业职工的身份置换,使企业的职工变为社会的从业人员,由“国家人”“企业人”变成“社会人”“市场人”,改制后企业富余职工的医疗保险费用不再由企业承担,而是通过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等制度解决。国有改制企业富余职工的医疗保险问题关系到他们的生存和就业,关系到贫困状况的改善和重返主流社会的可能性。在此背景下对国有改制企业富余职工医疗保险供需矛盾的现状原因进行分析,积极探索构筑合理的医疗保险政策体系是非常必要的,有助于体现社会公平,消除潜在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和谐。 本文以沈阳市调查情况为例,利用对国有改制企业富余职工个体的访谈和对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及医疗服务提供方(医院)的调查为依据,得出国有改制企业富余职工由于年龄和身体健康状况等原因对医疗保险需求迫切,但现行医疗保险政策由于制度设计的原因供给有限,两者之间存在矛盾现状。并以沈阳市医疗保险参保政策为例,从制度之内设计上的缺陷和制度之外执行情况两方面详细分析了矛盾存在的原因。制度设计上的原因主要是缴费基数、缴费率较高,缺乏有效的激励及约束机制等,制度之外的原因主要是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操作不规范,医疗费用增长过快等原因。据此,提出了构筑合理的参保政策体系的建议。 本文共分五章。第一章是绪论,主要介绍本文的研究目的与研究方法。第二章是文献综述。首先介绍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理论研究现状,及对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现状及评价,然后是对我国国有改制企业职工的研究,包括对职工身份置换经济补偿问题的研究,企业改制中职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性规定的介绍,以及改制企业职工社会保障权益的相关政策规定。第三章是对国有改制企业富余职工医疗保险供需矛盾的现状分析。本章主要采用访谈调查的方法。首先是对国有改制企业富余职工个体的访谈调查,以年龄为变量,将国有改制企业富余职工分为三个年龄段分别进行调查访谈,得出大部分富余职工医疗保险需求迫切;然后以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和医疗服务提供方(医院)的政策实施情况为例,说明现行政策保障水平不足,医疗保险供给有限。第四章是本文的核心,主要是对国有改制企业富余职工医疗保险供需矛盾的原因分析。本章从制度之内和制度之外两个角度分析。首先制度设计上的缺陷是参保门槛过高,参保条件严格限制,使许多迫切需要医疗保险的人群遭到现行制度排斥;缴费基数、缴费率设定过高,导致改制企业富余职工无力缴费,无力参保;有关滞纳金的规定加重了参保者的经济负担;制度设计上还存在缴费年限与享受待遇水平脱钩,缺乏有效的参保激励机制;缺乏优惠政策和补贴性政策等缺陷。其次制度之外的原因有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操作不规范;改制企业职工身份的差异;医疗费用增长过高,对医疗保险需求迫切以及国有改制企业富余职工拥有其他医疗保障的途径十分有限等。最后分析国有改制企业富余职工参医保的相关政策及其评价。第五章对策与建议。通过以上分析,笔者认为,首先是要明确构筑合理的国有改制企业富余职工参医保政策体系的必要性,即有助于体现社会公平及促进社会和谐。在具体制度设计上,一方面是要从参保条件的设立,缴费基数、缴费率的设定,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制定等方面入手完善制度设计;另一方面还要加强舆论的宣传,形成参保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构筑合理的参保政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