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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是所有现代社会不容回避的问题。中国在驶入现代化的快车道之后,公共服务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2004年服务型政府的改革提上日程,社会各界对公共服务的讨论十分活跃,学术界对公共服务的研究亦持续升温。2012年,《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出台,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责任和公民享有公共服务的权利均得到明确的阐发,标志着中国公共服务的改革进入了新的时期。在这样的背景下,研究公共服务问题,既需要参考国外政府改革的经验,也需要立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的公共服务体制的变化过程,还需要对当前制度背景之下所进行的公共服务改革实践保持密切的关注。 从西方国家政府改革经验看,每一次政府治道变迁都会带来公共服务模式的转换,反之,公共服务模式的转换亦可作为政府转型的指示器之一。“政府再造”运动直指传统官僚制政府的弊端,“新公共服务”运动则对“政府再造”运动的缺陷进行了有力的批判。在这一过程中,公民在公共服务中的地位被不断提升,角色被不断拓展。同时,福利国家的发展史已经证明,面对公共服务供小于求的矛盾和公民对公共服务的持久性支持,继市场和社会组织之后,公民作为又一公共服务主体被纳入多元化的公共服务体系之中。 伴随着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转变,中国的政府改革亦不断深入。从改革开放初期的经济建设型政府到新世纪的公共服务型政府,公共服务的目标和功能亦相应地发生变化。具体说来,在注重经济建设时期,公共服务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其功能主要定位于服务经济发展,直至服务型政府改革的到来,公共服务的功能定位才逐渐由服务于经济转向服务于公民。另一方面,市场经济的发展也带来公民公共服务需求的迅速增长以及公民意识的成长,政府如何回应公民的需求,并基于公民需求建立公民本位的现代公共服务体系,已是当前公共服务改革的关键所在。这一方面需要改革并规范以往政府自上而下的单方向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另一方面需要公民对公共服务自下而上的积极参与和介入。这样的转变不仅可能带来公共服务体制的转型,亦可能对重塑现代社会中国家与公民的关系,产生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