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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学校体育作为社会体育和竞技体育的基础,作为我国教育事业和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国家体育事业的战略重点,其落实情况将直接关系到我国教育、体育事业的发展。公民的体育权利是宪法以外的体育法及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它是从宪法中派生出来的、是公民基本权利的具体化,也是学生的一项基本权利,在目前却处于一种被忽视甚至漠视的境地,这是应当引起执法工作者和教育、体育工作者充分重视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本文从学校体育学、体育法学的角度探讨、研究学校体育中学生体育权利的落实情况,通过查阅文献资料和访谈从体育权利中选取了受体育教育权、自由选择权、体育财产权、体育人身权四种具有代表性的进行调查研究,希望能为学校体育工作更好地开展,为更加切实保障学生的体育权利,为实现“依法治教”、“依法治体”提供些许参考和建议。研究方法:本文主要运用了文献资料法、访谈法、问卷调查法、数理统计法等方法。研究结果:本文主要是对学校体育中学生体育权利进行了相关研究,其中主要选择了受体育教育权、自由选择权、体育财产权和体育人身权,了解其在学校体育中的落实情况、影响因素并提出了一些建议,以期能为学校体育更好地开展提供科学依据。研究结论:沈阳市高中学生的体育权利在学校体育中落实较好,受体育教育权和体育人身权落实的情况要好于自由选择权、体育财产权的落实,需要各部门、体育教师、学生加强法制推广和教育。建议:加大体育法制推广范围,为学校体育提供良好地氛围,使其能够依法治教、依法治体,充分保障落实学生的体育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