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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大量农民的土地被征用,社会上逐渐形成了失地农民这一群体。这些失地农民既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又缺乏相应的社会保障,逐渐沦为边缘化的弱势群体。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避免因征地引发的社会矛盾阻碍我国经济的发展,党和政府首先需要妥善安置好这些失地农民。简单又低廉的货币安置没能保证失地农民的长远利益,一般的就业安置因失地农民的市场竞争力弱而效果不佳,因此我国开始研究将失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尽管目前我国尚没有统一的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但各地区根据当地的情况摸索着出台了一些政策措施。广州市于2008年出台了专门针对失地农民的《广州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为妥善安置失地农民做出了实实在在的举措。但从新闻媒体所报道和披露的信息看,仍然有不如意的地方,与失地农民相关的群体性纠纷仍然存在。因此,本文针对广州市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进行研究,一方面为完善广州市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提供建议,另一方面,也为全国其他地区制订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提供借鉴。 本文在前人对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研究基础上,结合广州市失地农民现状,运用问卷调查和案例分析的方法,对当前广州市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现状进行了分析评价。本文认为广州市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个人缴费比例仍然较高;(二)纳入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范围还不够大;(三)关于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的相关规定有待优化;(四)保险类型单一,缺乏监督及竞争机制等。针对以上几个方面的问题,结合其他地区的一些经验,本文从以下六个方面提出了完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议:(一)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二)降低个人缴费比例;(三)大力发展商业型养老保险;(四)逐步推进公私相结合的基金运营模式;(五)在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设计中引入精算理论;(六)加强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