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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后,各国建立的政策性银行绝大多数在促进经济发展上几乎无所作为,只有德国、日本和韩国等少数几个国家的政策性银行真正起到了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实现经济现代化的作用。研究他们成功的经验,对于发展和完善我国的政策性银行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德国、日本和韩国的政策性银行主要经验有:都是依据专门法律成立的独立法人,具有稳定的法律依据作保障;都是政府银行、以国家信用为基础、政府提供担保并进行严格监管;主要资金来源于政府;坚持政策性、尊重市场原则和效率原则;为特定的产业政策服务;依法自主经营;适时调整发展战略等。
我国的三家政策性银行对实现国有专业银行向现代商业银行转变、支持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机电产品出口、支持国家粮食收购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法律依据缺失、功能定位的不确定性、经营目标的偏离、资金筹措和运营机制缺陷、法人治理结构缺陷、国家信用担保内容缺失等原因,导致政策性银行出现了进退失据、潜在风险加大等问题。为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的作用,促进其健康发展,必须尽快构建专门的法律依据,统一政策性与盈利性的矛盾,增强国家信用支持力度,建立现代银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