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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府转变职能的进程中,在我国公务员制度建设和完善的进程中,深刻认识并着力培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充分体现时代精神和民族特色的公务员精神,无疑是十分重要而有意义的课题,特别是当前以贪污腐败和失职渎职现象为突出表现的公务员精神缺失问题,更加凸显了研究和解决培育公务员精神这一问题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本论文以公务员精神及其培育为所研究的具体问题,以行政伦理学和公共组织理论为主要的理论依据和指导,从当前深刻转型和变革的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现实背景出发,以有效促进我国现代公务员制度建设和政府职能转变进程为主旨,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与科学严谨的学术作风相统一,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分析了国内外关于公务员精神及其培育(行政伦理学特别是行政伦理建设)的研究现状,借鉴国内外相关理论与实践的既有成果,对公务员精神的内涵与培育公务员精神的意义作了具有一定新意的解读和阐述,提出,公务员精神作为党和国家及社会对于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为加强我国公务员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在公务员精神的各项具体要求中,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是政治要求,是公务员思想政治建设的根本,是公务员精神的逻辑起点和公务员价值所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是作风要求,是公务员能力建设的重点,也是公务员开展和做好各项工作的方法论;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是态度要求,是公务员做好工作的保障,也是实践公务员精神的组织环境和公务员群体凝聚力、战斗力的体现;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是职业要求,是公务员履职行权的关键,也是公务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的底线。并指出,公务员精神本质上是一种职业伦理要求,反映了对公务员个体和群体的伦理要求,在一定意义上也包含了对公共权力组织的伦理要求。关于培育公务员精神的意义,认为,培育公务员精神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需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繁荣的需要,是解决公务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需要,并作了具体阐述。本论文以沈阳市财政部门培育公务员精神的具体实践为个案,对有效培育公务员精神的方式和途径进行了研究。通过分析沈阳市财政部门公务员精神培育的历史背景及主要做法,认为沈阳市财政部门培育公务员精神存在着急剧深刻变革发展的时代背景、政府职能转变进程不断深化和加快、老工业基地的调整改造和振兴、发展组织面对的现实困境和压力、受到企业文化影响和启示开展的行政文化建设等五个客观背景;其培育公务员精神的具体做法是,以现实差距的查找分析引发对公务员精神缺失问题的深刻反省,以工作思路和工作理念的理清形成对公务员精神认知的具体化、明晰化,以制度机制实现公务员精神的规范化、操作化,以活动和培训的体验与教化促进了公务员精神在机关成员身上的内在化、自觉化,以组织识别系统的整合与提升促进了公务员精神的标志化、社会化。介绍了他们通过培育公务员精神取得的干部队伍建设面貌一新、组织运作机制更加协调高效、财政工作的“硬指标”得到迅速提高、树立了良好的部门形象等明显成效。论文指出了在其实践过程中存在着监督和评价环节的缺失、相关制度环境的供给不足、在公务员精神培育的方式方法与注重投入的经济性方面考虑仍存在一定不足等三个方面的问题。认为,沈阳市财政部门公务员精神培育的主要经验是:克服通常公务员精神培育简单化、抽象化、机械化的弊端,通过工作思路与工作理念的形成和提炼,有效地促进了机关成员对公务员精神理解的明晰化、具体化;通过机关制度机制的规范和约束,有效地促进了公务员精神的操作化、实践化;通过活动和培训的体验与教化,促进了公务员精神在机关成员身上的内在化、自觉化;通过组织识别系统与物质环境的建构和营造,有效地促进了公务员精神的进一步强化和传播。在个案分析研究和借鉴国内外理论成果与实践经验、结合实际进行认真深入思考的基础上,本论文提出了关于加强公务员精神培育的四方面具体对策建议:一是加强理论和实践研究,为公务员精神培育提供指导与借鉴;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为公务员精神培育提供支撑和保证;三是加强监督和评价机制建设,强化公务员精神培育的外部约束;四是加强公务员精神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发挥公务员作为认识和行为主体在公务员精神培育中的能动作用
本论文在理论视角的选择、具体个案的选取与分析、解决所研究问题的具体对策的提出等方面以及关于公务员精神内涵的理解、培育公务员精神意义的阐释等具体问题上都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从现实问题研究的角度,能够为行政伦理学理论与公共组织理论的研究和应用提供一个比较有意义的切入视角,促进相关理论的进一步具体化和深化。在现实意义上,对于本论文成果的应用,能够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培育公务员精神的措施,加强我国的公务员队伍建设,促进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建设,进而对加快深化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的进程,推动科学发展与和谐社会构建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