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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吸引外资取得了明显成效,外商投资在我国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中国入世以及外资大举进入中国,对于中国的外商投资管理体制,对于中国政府的经济管理方式,以及从更深一个层次来讲,对于中国的行政法完善和调整,形成了一系列的冲击和挑战。 以1979年制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为标志,中国开始在政策、法规和行政监管这三个层面上探索对于外商投资的管理方式。由于建国之后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中国形成了对于外商投资企业严格而繁琐的监管模式,行政许可成为我国外资管理中的重要一环,政府监管部门设定特定行业、特定企业形式的准入条件和申请程序,依外资企业的申请,授予其经营权并依法进行监管。在中国入世之后,行政许可依然是最主要的非关税措施,在外资企业设立、特定行业准入许可、产品检验检疫等领域依然存在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这样的背景下,从行政许可的角度来考察中国的外商投资管理体制,考察《行政许可法》以及行政许可改革对于改善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的作用,具有现实意义。 本文首先从政策、法规和监管部门这三个层面上梳理了中国现行的外商投资管理体制。1979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在引资前期习惯性地沿用政策性手段主导中国的引资过程,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中国政府渐渐将重心转向法律法规,并将外资监管职责赋予政府中的相应部门,逐渐建立起一套较为完整的外资管理体制。现行体制在我国招商引资的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然而,却也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主要从外资法规和行政监管两个层面探讨了其缺陷。 继而,本文对于《行政许可法》进行了全面而有针对性的分析,以这部法律作为解读视角,分析行政许可制度改革对于改善我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的重要作用。 同时,本文也力图把握和分析《行政许可法》所存在的不足和面临的局限。尽管《行政许可法》在立法上有许多进步与创举,但条文本身还存在着局限、缺损与困惑。同时,必须考虑到在中国的法律实践之中,立法的意图往往难以在执法过程中得到充分贯彻,执法不力或者扭曲立法本意的现象并不鲜见。此外,为了构建完整的行政法体系,一部《行政许可法》是不够的,还需要出台更多的规范政府行为、约束政府权力的法律。 最后,本文在结语中探讨了行政许可改革对于深化政府改革、提升行政能力的作用。在经济全球化大大削弱了一国经济主权的今天,中国政府必须努力适应WTO的要求,实现国内行政法体系与WTO规则的对接,适应跨国治理背景下的公共行政要求,提升公共行政能力,在全球性的竞争中确保中国的经济进一步赢得发展。《行政许可法》的制定和执行推动了我国行政改革的进程,是构建完善的行政法体系过程中的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