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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救济制度。该制度作为体现社会保险特性的农村医疗制度,自2003年试点以来,经历了不断改进和完善的过程。2007年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全国农村基本实现了全面覆盖,“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所缓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经十余年的试点运行,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某些方面却仍存在不足之处。本文在充分了解目前学术界对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相关研究动态。又介绍了本文选题的目的和意义,介绍了合作医疗概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性质、特点以及制度变迁,阐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关的理论依据。采用定性、定量的分析方法,在充分考虑2013年辽宁省新医改方案的基础上,结合辽宁省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重点分析了辽宁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执行过程中由于制度外部环境制约以及城镇化进程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执行带来的影响等问题,并梳理了问题产生的根源,针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这些实际性问题,综合考虑辽宁省经济发展落后,农民生活水平低下等实际情况,大胆地提出拟以立法的形式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规范发展、以“隐形强制”的方式规避“逆向选择”问题,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医疗卫生的支持力度、规范医疗定点机构服务,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加大宣传力度以及探索商业保险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的补充作用等对策。希望能够以点带面,抛砖引玉,引起更多专家学者对相关领域的重视和研究,从而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进一步发展。能够为确保辽宁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健康和可持续的发展提供有效思考,最终提出完善辽宁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