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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PPP项目中,政府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兼具有参与方和项目利益协调者双重身份。一直以来,基础设施的供应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投入,而这种投资建设模式弊端很多,不仅仅是成本上投入过大将给政府造成巨大财政压力,而且在施工质量、资金使用等方面监督缺失问题频现。为了更好的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政府通过采用PPP模式,引入私营资本加入,以促进高质量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公私合作项目(PPP)作为一种创新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在大连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已经得到推广,总体上保持了快速、高效、跨越式发展的态势。然而,大连市PPP模式的应用虽然已日趋成熟,但仍然存在着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由于市场机制作用难以充分发挥以及有效监管的缺失,财政支持论证流于形式、实施方案良莠不齐、PPP供需错配、项目落地率低等问题频现。为了促进PPP健康、持续的发展,迫切需要构建一个有效的PPP监管体系,以解决目前在PPP市场上出现的管控混乱的问题,避免再走上“先发展,再治理”的老路。本文以PPP项目政府监管体系作为研究的切入点,首先,对PPP项目、政府监管的概念以及相关理论进行了阐述;继而,总结英国、美国、新加坡PPP项目的监管经验,得出完善大连市PPP项目监管的对策启示,如完善法律法规建设、设立独立监管机构、制定市场竞争规则和适当的价格管制;然后,在描述大连PPP项目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分析大连市PPP项目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诸如缺乏组织协调性,政府监管角色混乱、监管工作流于形式、缺乏科学的监管绩效评价体系以及监管机构不独立等;最后,探讨大连市PPP项目监管体系的构建问题,确定大连市PPP项目监管体系的基本框架,为提高政府监管的效率,进一步推进政府监管体制改革的步伐,本文提出完善大连市PPP项目监管法规政策体系、明确政府监管职责、建立一套有效的监管方式、构建科学的PPP项目监管绩效评价体系、加强监管机构的独立性等一系列措施。期待本文对PPP项目监管体系问题研究的研究成果,能够为促进大连市PPP项目的政府监管工作提供一些具有一定参考价值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