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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我国上市公司对外报告的2009年公司年度报告,从报告内容上来看,和以前年度的财务报告相比有了一个很突出的变化,那就是公司不仅需要在利润表中报告当年及上年的净利润,还需要同时报告公司当年和上年的其他综合收益额和综合收益总额。其中,其他综合收益是企业未在当期净利润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综合收益总额是指企业净利润与其他综合收益的合计金额,也就是企业当期所有者权益除了股东投资和向股东分配以外的全部变动额。除此之外,公司还要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详细披露与其他综合收益有关的信息。我国财务报告内容的这一变化,表现出我国的报表体系正式采纳了在英国、新西兰、美国、加拿大等国家以及国际会计准则中普遍得到认同的综合收益的概念,是我国财务报表改革和与国际趋同的重大进展,也为本文研究综合收益信息在会计信息使用者经济决策中的作用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根据综合收益的定义和内涵,综合收益包括了一些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例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动损益、境外经营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等。以准则制定机构为首的综合收益的支持者认为,相对于传统的净利润,综合收益的范围更广,能够更加完整的反映出企业当期收益情况的全貌,从而更好的揭示一家公司的潜在盈利能力和风险状况,可以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有关公司潜在价值的更加清楚、深入的信息,因此更加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经济决策。而以管理层为代表的反对者则认为,综合收益包括了一些非持续性的、受外界影响较大的未实现收益和损失项目,会导致综合收益的波动性大于净利润,因此担心波动性大的综合收益会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于公司未来业绩波动性的评估,对管理层的业绩评价和薪酬水平造成负面的影响。 虽然综合收益的支持者和反对者对综合收益的许多相关问题都存在着分歧,但实际上两者在争议中都基本默认了一个假设:相对于净利润,会计信息使用者在经济决策中将更多的考虑综合收益;也就是认为综合收益在经济决策中的有用性将强于净利润。而实际情况是否如此呢?有学者对综合收益的估值有用性进行了研究,但研究结论却不能达到一致。这有可能是因为部分研究的综合收益数据来源于作者根据综合收益定义,对一些会计数据进行计算所得到的综合收益,可能存在一些计量误差;而且也可能因为综合收益不是上市公司直接报告的,使会计信息使用者的搜寻成本增加,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综合收益信息的有用性。此外,研究结论还可能受综合收益报告格式和位置、不同国家制度背景差异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为了弥补现有研究的缺陷,本文以2009年沪市A股上市公司报告的综合收益数据为基础研究综合收益的有用性,可以排除以上因素的干扰,更加准确的检验综合收益在股票定价决策和高管薪酬决策中的有用性,同时也提供了综合收益信息在弱有效资本市场的有用性的证据。另外,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包括了估值有用性和契约有用性:除了对资本市场投资者决策有用之外,会计信息也在各种契约的签订和执行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除了从估值有用性的角度,也从契约有用性角度对综合收益信息的有用性进行了考察。本文研究了综合收益总额对管理层薪酬水平的影响,拓宽了现有研究的视角,为综合收益的有用性提供了更加全面的证据。结合国内外财务报告体系改革的最新进展,从数据和研究角度方面对已有研究做出改进和补充,并针对研究结果提出一些政策建议,是本文研究的创新之处。 本文研究结果发现,2009年上市公司报告的综合收益信息,对投资者的股票定价决策的影响程度不及净利润,反映出投资者并不能充分理解和运用综合收益信息。同样的,综合收益信息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虽然有显著的影响,但是从影响程度来讲,综合收益的有用性不及净利润。结合不同产权背景的研究结果发现,虽然不同产权制度下高管薪酬的决定因素有所不同,但是从整体上看,净利润对高管薪酬水平的影响程度依然强于综合收益。此外,本文也分别考察了在其他综合收益为正数及其他综合收益为负数的状况下,综合收益信息在高管薪酬决策中的作用。研究结果发现当其他综合收益为负数时,会计信息使用者会在高管薪酬决策中对其他综合收益加以考虑。但是当其他综合收益为正数时并不会相应提高管理层当年的薪酬,这体现出董事会和薪酬委员会对综合收益的应用持谨慎的态度,同时也反映出了对综合收益经济内涵的认识仍有失片面。 从总体来说,综合收益信息在我国会计信息使用者的经济决策中的有用性十分有限。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的理性程度和认知水平还有待加强,而我国上市公司的高管薪酬制度也还需加以改进,才能有效发挥对管理层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目前我国综合收益信息的决策有用性有限,可能是因为我国会计信息使用者对综合收益的认知水平不高所引起;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因为目前我国沪市A股上市公司仍以传统业务为主,传统净利润已足以反映企业的核心业务运营情况。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企业经营业务的范围将不断拓展和更新换代,更多非传统的收益模式将不断出现;而且在2010年5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联合推出的《关于综合收益的征求意见稿》中,也已基本确定了基于综合收益的业绩报告模式。可见,无论是从我国企业的发展前景还是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来看,以内涵更加广阔的综合收益代替传统净利润已经是大势所趋,这就要求有关部门从投资者教育、信息披露政策、综合收益报告格式改进等多个方面采取措施来提高综合收益信息对会计信息使用者经济决策的影响,充分发挥综合收益信息的有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