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风险投资产生于二次世界大战之后,20世纪80年代、90年代在美国取得巨大的成功,并为英国、日本等国家移植和借鉴。它是高科技企业成长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重要力量,能够促进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完善企业融资体系,优化资本配置,增加国民财富。风险投资是高新科技企业的“孵化器”,它缔造了苹果、网景、雅虎、新浪等一个又一个中小科技企业从默默无闻到业内巨头飞跃发展的神话。风险投资又是一种全新的投、融资模式,它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护、引导和支持。本文以风险投资法律制度为研究对象,综合运用系统论、经济分析、比较分析以及法理解释等方法,针对我国现行法律制度阻碍风险投资发展的现状,从促进风险资本的流入、运作和流出的独特视角,认为应借鉴美国风险投资法律制度的经验,构建《风险投资基金法》,并以此为核心,对相关的法律制度予以及时地调整、修订和完善,为我国风险投资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本文的主体内容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风险投资的基本理论。简单介绍了风险投资流动循环的过程;阐述了风险投资的特征和作用,强调了它与传统投资方式的不同之处,指出它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特殊意义。并从法理分析的角度认为风险投资法律制度应以市场导向为基础、以风险防范为中心,以政府扶持为必要的保障。第二部分,介绍了风险投资法律制度在我国的发展概况,通过比较研究风险投资法律制度在美国的发展历程,从风险资本的流动性这一独特视角,分析了美国为促进风险资本流动所采取的各项法律政策,并从风险资本的流入、运作过程和流出这三个方面具体分析了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对风险投资发展的制约。。第三部分,从风险投资法律制度的指导原则入手,详细分析了如何构建我国风险投资的法律保障体系,那就是建立风险投资的核心法律----《风险投资法》,修改和完善《证券法》、《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风险投资在我国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