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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单独二孩”生育政策的实施目的在于进一步完善国家人口政策,解决过往生育政策所带来的问题。该政策的积极效果表现在:可以适当提高生育率;适当减慢中国结构老年化速度;放宽人民群众自由选择生育的权利;家庭结构得到平衡发展;缓解出生人口漏报;缓解出生性别比过度偏高;缓解人口素质逆淘汰;加快推进国家新型计生工作发展。但是,计生政策的调整实施在某种意义上是“硬着陆”,势必会产生许多问题,例如:单独夫妻集中生育问题;新生宝宝出生缺陷发生率上升和高危待产妇生育死亡率升高的现象;政策调整衍生的生育不均等和机会不公平的问题。笔者认为,“单独二孩”生育政策的实施是应民心、合国情的,是利于国家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也有利于人口的健康发展和长远建设。但政策出台和实施关系到社会方方面面,需要有一系列配套政策保障。本课题以计划生育新政目标人群为研究对象,利用问卷调查得到的数据结果进行综合研究分析。调查方法是通过广东省全员人口信息库筛选出黄埔区的独生子女家庭,利用国家人口计生系统组织网络,通过基层的人口计生干部对符合政策的人群(年龄在20—45周岁之间)的家庭按居民组顺序入户问卷调查。根据各种生育意愿的调查数据,运用数据分析及验证“单独二孩”政策,同时利用倾向值分析方法控制生育的自选择问题,从而使得研究结论更具针对性、真实性和说服力。在新政策环境下研究了社会保障体系对生育意愿的影响,针对人们已有的生育观念、由于计划生育实施以来所带来的各种问题,以及能否因此而得到改变等方面进行了探讨。讨论目标人群所面临的问题、相关部门服务及公共设施所面临的困境,并以相关理论及其需求为视角,参考其他地区和其他国家的经验提出正确引导“单独二孩”政策下育龄群众生育行为对策和建议,从而达到政策实施的目标。 建议:通过国家政策、社会制度激励的方法支持和鼓励适龄适育夫妇晚生育第二个孩子;针对高危妊娠生育群体设立相应咨询和指导机构;政府、社会机构为生育二孩的家庭给予更多相关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