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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与音乐这两种艺术在唐代都发展到了鼎盛,唐诗与音乐的融合成了唐文化的一个重要特色,在唐诗中出现了大量与音乐相关的诗歌,在这些以音乐为题材的诗作中,诗人对音乐的表现是全方位的,从乐器特色、演奏主体、欣赏者主体各方面都有集中的展现。本文拟从文本角度出发,从唐诗中选取表现音乐的作品,分析唐诗如何表现音乐的演奏状况、情感内涵,以及音乐与唐诗抒情的关系。论文分为四章,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唐诗对乐器特色的表现”,首先通过相关的文献材料对唐诗中写到的乐器作考察。主要包括以下三类:琴、琵琶、箜篌等弦鸣类乐器;笛、胡笳、筚篱等气鸣类乐器;以及磬等体鸣类乐器以及鼓等膜鸣类乐器。唐诗不仅对各类乐器的材质构件方面有描述,而且以简洁雅致的语言突出了不同乐器的音声特色。
第二章“唐诗对音乐表演者的表现”这部分对唐诗中出现的各类演奏主体包括“宫廷表演家”、“民间表演家”以及”“文人表演家”分别加以考察,以董廷兰、曹刚等著名演奏家为主要的研究对象,通过对唐代音乐表演家的考察进一步反映唐朝音乐的繁荣状况。
第三章“唐诗对音乐形象的表现”,主要以音乐形象的内涵及诗歌在刻画音乐形象时采取的丰富的表现手段,语言技巧,创作方法为研究对象。第一节“乐音运动形式和情感内涵的传达”在这一节着重说明唐诗有表现乐音形式和音乐情感内涵的功能。第二节“表现音乐形象的丰富手段”中研究唐诗描摹音乐声音形象的表现手段,如在语词方面,运用叠字摹声词再现乐器的听觉感触,“通感”“比喻”等多种修辞手法的运用使得音乐形象动态逼真。主要以韩愈的《听颖师弹琴》、自居易的《琵琶行》以及李贺《李凭箜篌引》为代表作细致具体考察。第三节“善于传达音乐之情感内涵”唐诗能表现音乐的喜悦、悲伤以及慷慨的情感内涵。
第四章“唐诗抒情与音乐”这一章中研究音乐在唐诗的抒情中所发挥的作用,如白居易《琵琶行》将琵琶女的演奏和诗人自身的身世之感联系起来,杜甫通过对天宝盛世音乐的回忆,表达对盛世的怀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