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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企业社会责任产生以来,研究者们围绕此概念从企业是否应该承担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内涵和外延、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以及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财务业绩或者企业价值关系等多方面进行了探讨。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各方面探讨仍在继续,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企业是否应该承担社会责任已经成为不用争论的话题,承担社会责任甚至已经成为目前所有企业必须履行的义务。
然而,目前许多企业认为承担社会责任是一项只会为企业带来成本而不会增加收益的行为,从而将企业和社会放在相互对立的位置,几乎总是被动地履行社会责任。可事实上,如迈克尔·波特(Michael E.Porter)所说,企业同社会并非相互对立,而是相互依赖。如果企业能够将履行社会责任放在企业运营的战略框架下进行,找到两者的契合点,那么这些企业将会发现,企业社会责任不仅仅是成本、约束或者慈善行为,还能给企业带来独特的机会、创新和竞争优势。企业这样的行为,就是在实施战略型社会责任。
企业需要履行的社会责任包括许多方面,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帮助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穷人们解决基本的生存和生活问题。目前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穷人数量巨大,普拉哈拉德将这个庞大的穷人群体称为处于金字塔底层的群体;他认为这个庞大的群体除了贫穷以外,还是一个非常具有潜力的市场,并将其称为金字塔底层市场(Bottomof Pyramid Market,简称BOP市场)。
本文选取跨国公司在BOP市场的战略型社会责任为研究对象,并通过对跨国公司在BOP市场战略型社会责任实践的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得到跨国公司在BOP市场战略型社会责任的逻辑、战略选择路径和启示,以达到让企业积极主动且有效地履行战略型社会责任,实现企业与社会双赢的目的。
本文共包括五个章节,第一章分析了论文的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同时,该章节对企业社会责任和战略型社会责任相关研究进行了文献回顾,并对BOP市场的概念和特征进行了介绍。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本文对于战略型社会责任和BOP市场的概念界定。
第二章从影响企业在BOP市场进行战略选择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两方面进行了论述。在外部环境方面,该章节对BOP市场的机会及其衡量进行了总结,认为可以从三方面来衡量并判断BOP市场的机会,即BOP市场有利于企业市场份额的扩张、有丰富的可利用资源以及该市场能够激发企业创新。在内部条件方面,该章节分析了企业能力理论的发展进程,认为企业能力理论的核心思想是,企业的竞争优势决定于企业所具有的独特、不可模仿的动态的资源和能力,并据此提出企业能力同BOP市场机会之间存在一个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动态的匹配过程。最后,该章节提出本文假设,即战略型社会责任是将企业能力同BOP市场的机会进行匹配的最佳方式。
第三章通过对美国高通公司、雀巢公司和印度利华公司三家跨国公司的战略型社会责任实践进行分析,从三个方面归纳出跨国公司在BOP市场战略型社会责任的三个逻辑,即跨国公司在BOP市场履行战略型社会责任不仅可以帮助BOP群体,而且可以帮助企业开发市场份额,开发市场资源,或者激发企业创新,并证明了第二章提出的假设。本章节还得出跨国公司在BOP市场的战略型社会责任最好能够结合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进行。
第四章在第三章得出的跨国公司在BOP市场战略型社会责任的三个逻辑和战略理论的基础上,归纳出跨国公司在BOP市场履行战略型社会责任的三个总体战略(市场份额开发型BOP战略、市场资源开发型BOP战略以及市场份额和市场资源开发型BOP战略)和四个基本竞争战略(产品或服务差异化战略、经销网络差异化战略、基于技术创新的总成本领先战略和基于流程再造的总成本领先战略),以及三个总体战略框架同四个基本竞争战略结合所形成的45种具体战略路径。
第五章在前面四章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得到跨国公司在BOP市场战略型社会责任的启示,即本文结论,并提出研究展望与不足。本文主要有以下4个结论:
1.跨国公司开拓BOP市场必须将企业所拥有的资源、能力和知识积累同BOP市场的机会进行动态的匹配,战略型社会责任是跨国公司将企业能力同BOP市场的机会进行匹配的最佳方式。
2.跨国公司在BOP市场履行战略型社会责任主要基于三个逻辑--即在造福于BOP群体的同时,开发市场份额、开发市场资源和激发企业创新。
3.跨国公司在BOP市场履行战略型社会责任共有45种具体战略路径选择方式。具体选择哪种战略路径,需要企业结合自身所拥有的资源、能力和知识积累对BOP市场的机会进行详细调研和分析,从中选择能够体现企业核心价值的细分市场。
4.企业能力、BOP市场机会和企业战略选择之间具有这样的逻辑关系,即跨国公司在BOP市场履行战略型社会责任时的战略选择受到内部企业能力和外部BOP市场所存在的机会的制约,具体来讲是受到两者匹配结果的制约。BOP市场必须具备企业能够利用的机会,而企业则需要具备捕捉BOP市场机会并且开发BOP市场的资源、能力和知识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