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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新民主主义宪政思想在中国宪政史上具有承前启后的作用,其宪政思想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宪政思想和中国近代宪政思想,开启了新中国的宪政道路,在中国宪政思想史上具有重要地位。毛泽东新民主主义宪政思想主要内容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建设的理论基础,开创了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新模式。但目前国内对毛泽东新民主主义宪政思想认识还不够,甚至还存在一些误区。本文研究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毛泽东新民主主义宪政思想,以促进我国民主政治的建设。全文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运用历史分析法和文献分析法,阐述了毛泽东新民主主义宪政思想产生的背景和形成的过程。文中论述了毛泽东在经过君主立宪、改良立宪和民主立宪等思想的洗礼后,都未能形成比较成熟和完善的宪政思想体系,最后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结合中国国情,对宪政本质和主要内容进行了准确的分析,才真正形成了系统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宪政思想。第二部分运用辨证的观点及逻辑推理法,对毛泽东新民主主义宪政思想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地论述。文章认为毛泽东新民主主义宪政思想主要是由国体理论、政体理论等主要宪政基础理论构成的。毛泽东紧紧围绕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目的,对国家形态和政权组织形态进行了充分思考,创立了人民民主专政和人民代表大会制理论,并在立宪过程中,形成了丰富的宪政思想。第三部分运用唯物辩证法和历史分析法对毛泽东新民主主义宪政思想的价值进行了论述。文章认为毛泽东新民主主义宪政思想虽然形成在革命时期,但对我国现代依法治国道路和民主政治的探索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历史表明,新民主主义宪政实践是中国社会主义宪政建设的必要准备,毛泽东新民主主义宪政思想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理论雏形和直接起点,研究毛泽东新民主主义宪政思想,对我国今天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宪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