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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后,国有资产管理问题日益引起各方关注。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国家一直更多地重视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改革,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管理改革却处于被动跟进状态,至今没有一个总体改革目标和规划方案。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今后五年要“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这是新时期党对如何加强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所提出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主要是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这部分资产虽不是以盈利为目的,但却是促进社会发展进步必备的物质基础,它对于加强国家政权建设,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促进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此,需要对其进行理论研究,总结实践经验,提出进一步改革的具体措施。论文阐述了行政事业性资产的涵义及相关问题,在借鉴许多成熟市场经济国家政府资产管理的基础上,通过对我国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历程的回顾和现状介绍,指出了当前我国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其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新形式下对我国行政事业性资产进行管理改革的具体措施。本文认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针对我国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上所存在各种问题,首先应该建立健全法律规章,其次应该全面深化管理机制改革,其中主要包括产权制度改革、人事配套制度改革、强化资产运营过程的管理、实施绩效管理和全面的信息化管理几个具体措施,最后还应注意加强监管。综上所述,本研究所提出的对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改革的一些措施,只是一种探索,一个雏形,必须在理论上不断研究,实践中不断改进,大胆进行制度创新,实事求是的推进改革,才能真正使我国的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高效率运行,不断满足行政事业单位在服务社会过程中,日益增长的对行政事业性资产的实际需要。